趴课桌午休收“管理费”有违教育本意

2019-12-30 09:39:2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维扬书生] [责编:印奕帆]
字体:【

维扬书生

很多人都有小时候被老师要求午睡的记忆,如今趴在课桌上午睡还要收钱?近日,广东深圳龙岗区某学校有学生家长爆料称,学校发通知要收300元午休管理费。目前,该项收费已经取消。(12月29日《光明日报》)

广东深圳龙岗区某学校向趴课桌午休的学生收300元午休“管理费”,校方给出的理由是,中午看管孩子午休增加了老师的工作量及其它服务费用,所以才会收取此项“管理费”。

乍一看该项收费还颇有道理:因为孩子中午午休时间,不在教师8小时工作时间内,既然学校安排教师轮流管理,肯定要对教师的额外付出支付报酬,有道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费用肯定是由家长买单了。

报道中提到,收取午休“管理费”的学校是当地的一家民办学校,而非公办学校,但是不管是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向学生和家长收费都应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该收的可以收,不该收的一分钱也不能收。民办学校也不能搞“我的地盘我做主”,学校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说法,学校如果进行午休服务收费,首先要征得家长和学生同意,其次要给午休的学生提供床位,符合这两条基本要求才可以收取相关费用。即便是合理收费,也应得到当地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的同意,并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拿学生趴课桌午休来说,这样的午休方式无疑是一种简易的不舒服的午休方式,并没有占用学校的宿舍和床位,也没有什么水和电的消耗,从这点看,该校向趴课桌午休的学生收取午休管理费,纯属学校自说自话、自作主张的乱收费。有网友评论,趴课桌午睡还要收管理费,下次是不是就要收“呼吸学校空气费”了?

其实,向趴课桌午休的学生收取“管理费”,远不止深圳龙岗区某学校一家,早在2012年9月,河南洛阳第55中学因每月收学生8元午休费而引发争议,当时,学校给出的理由竟然是误读了相关政策。但学校最终退还了“午休费”,并将责任人停职;2013年,广东珠海金湾一小向午休学生按天收取一元午休费一事引发舆论热议;2015年2月,媒体曝光了湖南一学校向趴课桌午休的学生一天收一元钱……

其实,不管是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都应以教书育人为目的,而不是以赚钱为目的,巧立名目向学生和家长伸手。学校安排教师负责趴课桌午休学生的安全,是学校职责所在,尽管这可能会增加一部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这些教师的正常午休,学校应该给这些教师一定的经济补偿,可以考虑纳入教师工作量,在绩效考核时适当有所体现,向学生和家长收费,一定要“师出有名”,否则有违教育本意。

令人欣慰的是,深圳龙岗区某学校该项收费已经被上级主管部门紧急叫停,但叫停之后的反思还远远没有结束。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