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文化”变“粉丝经济”牺牲了谁?

2019-12-23 10:39:0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旭光]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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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光

《北京互联网法院“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12月19日发布,《报告》对在“粉丝文化”影响下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行为的特点、成因进行了分析。《报告》显示,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件中,七成被告为30岁以下的青少年,案件多因“粉丝骂战”引起,背后牵扯着明星们巨大的流量利益。(12月20日 中国青年报)

偶像崇拜自古已有,如左思一首《三都赋》造就洛阳纸贵 ,如韩娥唱一曲,锦段鲜照屋,不同于现在的“粉丝团”的是,古人崇拜的单纯不含铜臭利益,“粉丝团”可以一觞一咏,畅叙幽情,而如今只要是不同战壕的“粉丝”“饭圈”,口水之争的是家常便饭,大打出手的也时有发生。

虽说明星们在“粉丝骂战”中变成了受害者,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也成立最大的受益者,不仅在情感上得到了广泛同情,还从知名度上收获了不少的流量,不乏有故意为之的暗中炒作,“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利用粉丝之间的战争提高热度,获得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应该预想到这种不正当手段所存在的隐患。

青少年群体存在躁动、盲目的特点,很容易攀比跟风,进而对偶像的过度盲目地崇拜,不仅会影响到生活、学习,还会迷失自我,丧失对自我价值的正确认知。

作为公众人物不应只通过光鲜亮丽的外表来吸引粉丝,应将对社会风气的正向引导作为自己的应尽责任,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更为理性的偶像观念,培养良好的额网络素养、积极的崇拜定位,从而建立正确的额人生观和价值观。

当粉丝经济愈演愈烈,各路利益链盘根错节,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戾气,学校、家庭和社会需要共同努力,规范青少年网络言论文明,不要让偶像市场的阴谋论“绑架”了我们的未来,不要让下一代成为“粉丝经济”下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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