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家长观念怎能自相矛盾

2019-12-13 09:08:42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肖竹]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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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5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8.2%的受访者坦言现在中小学老师不敢严管学生的情况普遍,受访的中小学生家长对此感受更为明显(72.9%)。受访家长最认可的教育惩戒方式是点名批评,最反感的是言语侮辱。74.3%的受访中小学生家长支持学校引入教育惩戒制度。

近来,关于教育惩戒的尺度问题,成了一个舆论热议的焦点话题。为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列出惩戒的种种形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与建议,其从善如流、“开门办学”的姿态有目共睹。

遗憾的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时至今日似乎仍未达成广泛的共识。调查表明,绝大多数中小学生家长,一方面抱怨“老师普遍不敢严管学生”,另一方面又“支持引入教育惩戒制度”,最认可其中的“点名批评”。据此,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对教育惩戒的制度逻辑,为数众多的家长,目前处于某种自相矛盾的糟糕状态。

之所以如此,原因大致有三:一是“只生一个好”持续至前些年,独生子女普遍在溺爱中长大,家长“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导致他们在学校受不了半点“委屈”;二是不少患有教育焦虑症的家长,“恨铁不成钢”,期待学校、老师有毫发无损、点石成金的能耐,可以把自家小太正和小萝莉,毫不费力地培养成像“别人家的孩子”;三是少数家长护犊子几近病态,而且戾气十足,老师无奈之下,只得退避三舍,深恐稍有不慎,遭遇无妄之灾。

就拿受访家长最认可的“点名批评”来说,在某些中小学生那里,仍为“少儿不宜”,家长不适。近年仅因受到老师“点名批评”而离家出走,甚或不把生命当回事的案例并不鲜见。尽管涉事学校和老师平日在教育惩戒上,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可到头来还是少不了为之背锅。这类极端事件一经网络放大,由此产生的“蝴蝶效应”,怎不令人心头发紧?

现在的问题,其实不光是如何“把惩戒权还给教师”,更重要的是,怎样引导学生家长对教育惩戒权保持应有的敬畏,清醒地认识到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从而使之成为学校和教师合法的护身符。

马卡连柯说:“正确和有目的地应用惩罚是非常重要的。优秀的教师利用惩罚制度可以做很多事情,但是笨拙地、不合理地、机械地运用惩罚会使我们一切工作受到损失。”因此,学校和教师应该充分发挥专业智慧,熟练掌握“因材施惩”的技巧与方法,这是无须多说的。

潇湘晨报评论员肖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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