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要摒弃“只进不出”的怪圈

2019-12-03 11:02:1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程汉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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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汉鹏

日前,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5名,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30名。其中,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等工资政策,年薪为50万—80万元人民币。(12月2日《人民日报》)

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公务员法》明文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近年来,广东、广西、辽宁、上海、福建等逾20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公务员聘任制的出发点,一是引入竞争机制“能上能下”,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二是运用合同机制“能进能退”,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通过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更廉洁的职业品德,实现其价值。

但也要看到,虽说一些地方在试点时,也强调从制度上打破公务员“铁饭碗”,但其实我们很少看见被打破的碗。如南方某市从2007年就开始试点,但截至目前,大批入职的聘任制公务员中,还没有被辞退者。“一入公门,终身不愁”,尽管《公务员法》也有关于辞退的原则性规定,但真正遭辞退的公务员却是凤毛麟角,“鲶鱼效应”也就无从谈起。

要想让聘任制对公务员“铁饭碗”造成现实冲击,最根本的还是要尽快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如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考核机制,同时,考核中更多注重民意,让民众来评判公务员是否称职,对现有的体制内人员真正形成竞争压力。否则,很容易导致“换汤不换药”,很有可能又造出一批聘字牌的“铁饭碗”来。

说到底,聘任制公务员的本质是要将刚性的身份保障转化为弹性的绩效评估,让公务员真正成为一种人力资源,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倘若没有严格的问责与淘汰机制,“聘任制”恐怕并无多大意义。要想让聘任制对公务员“铁饭碗”造成现实冲击、要想避免聘任制公务员“变味”成传统公务员,最根本的还是要尽快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比聘任制试点更重要的,其实是建立更具操作性的公务员退出机制,让聘任制公务员先沿着“能进能出”的路子走下去。只有真正让聘任制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格局,才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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