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寄取快递被处罚是矫枉过正

2019-12-02 16:55:0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丁乔]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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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

据新华社微信公众号报道,11月18日上午,河南省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组织人员对区直单位工作纪律开展检查,检查发现,分属3个部门的4人存在占用上班时间寄送、领取快递等情况,造成快递公司车辆在正常工作期间长时间停留在管委会院内,产生不良影响。

为此,该区纪检部门专门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工作纪律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被通报单位对相关干部进行追责处理,而且用了“违反工作纪律”和“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表述。网友“大大小小的窝”认为,公职人员也是人,应当被温柔对待;网友“夏日星空”认为,不必一刀切,应当区分情况;也有网友质疑,是不是上个厕所也要规定时间?下班后加班是不是都应该表彰奖励?等等。

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企业职工,寄送和收取快递不过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甚至在很多工作中都会涉及到与快递公司的接触。但是在该区,公职人员寄送和收取快递,既背了“违反工作纪律”的罪名,也背了“扰乱政策工作秩序”的罪名,就好像该区的停车位、消防通道,都被寄送快递的车占满了;而且该区的工作忙到了,上个厕所、取个快递都算是浪费时间的程度。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我看未必。

公职人员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单位上,甚至不少干部还会呈现出“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别说照顾家里,就连跟家人准时吃个家宴的机会都是难得的,基于这些现实,单位不仅不体谅解决干部职工困难,反而变本加厉,这样的处罚方式委实难以服众,缺乏人情味。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上班时间寄送和收取私人物品的确属于办私事,但这个私事耗费的时间几乎等于上厕所的时间,怎么就被小题大做、上纲上线了呢?谁家没有个难事,在干部无法按时下班回家寄取快递的时候,在单位上寄取快递又何妨呢?要说“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恐怕根子还是出在办公区的管理不善上罢。

如果将上班时间列入“违反工作纪律”,那么上班时间跟家人通电话、发短信也是“违反工作纪律”了?或者在办这些私事之前应该提前报告、请假?显然是矫枉过正。在执行纪律规定的时候不应该如此教条机械。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设置专门的快递收发室,由相关人员帮助寄送和收取,这样才能营造出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对纪律的执行检查,重点应该放在廉洁从政、为民服务、干事担当等方面,问责处罚不是想当然地任性而为,尤其是不区分情况、不考虑实际的问责处罚是把执行纪律当成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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