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之治走向新境界

2019-12-02 07:13:46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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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之治走向新境界

导读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自行。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重中之重在于紧密结合已经部署的改革任务,结合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増强执政本领、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

如何不断完善各领域体制机制,推进湖南良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湖南日报》特约请专家建言献策。

创新六大机制

精准编制湖南“十四五”规划

邓子纲

战略是战斗的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精准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应着力完善、创新规划编制机制。

当前,一些阶段规划、专项规则编制工作或多或少存在以下问题:缺乏科学依据。指导思想不科学,既未能充分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决策部署精神,也没有衔接好下位需求,导致规划的权威性和灵活性均不足;不能保持连续性。“新官不理旧账”“后任不管前任事”现象较为突出;可操作性不强。靠“拍脑袋”“造数据”来设定各类阶段性发展目标,比如有些县区规划动辄瞄准“国内第一、世界领先”,脱离实际、难以落地;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没有广泛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未能体现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也不符合公共性发展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

今明两年是我省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关键时期,尤需创新六大机制——

一是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机制。我省及下辖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编制“十四五”规划要坚持高站位、高标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增强创新力、挖掘市场力、提升文化力”等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要把市场化和法治化理念融入“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全程,提高规划质量,使其更好发挥战略导向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是建设问题前移的研究机制。根据目前情况预测,“十四五”时期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将走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峰值期,但继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边际成本会上升;受中美贸易战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影响,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风险增大;全省老年人口的总量与比例不断攀升,劳动力资源优势有所减弱,社保支出压力持续增大;个别地区因内生动力缺乏、“造血功能”不足,脱贫之后有可能返贫——鉴于此,我们在编制“十四五”规划过程中要秉持底线思维,注重问题前移、充分调研,专注重点、开展分类研究,强化前期准备工作的针对性,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是创新实事求是的测算机制。要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发展阶段特征。根据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数据,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参酌国际国内宏观发展环境的变化,运用移动平均法、指数平滑法、趋势外推法以及统计回归模型、计量经济模型等拟合出合适的统计预测模型,据以预测“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指标。尤其是约束性指标应全面反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建设,既要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也要确保经过艰苦努力可以实现。在政策效果评估、意见收集应用等方面应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创新编制手段、提高规划科学性。

四是完善社会参与的沟通机制。要激发社会活力、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各方合力,打造政府职能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平台和载体。编制部门应进一步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与渠道,增强公众参与体验,充分掌握、及时吸收公众对规划的合理化建议,使规划设计与公众需求相匹配。要加强规划宣传,使公众深入了解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形成全社会热切关心、积极参与、共同监督规划制定与实施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统筹协调的衔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握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他同时指出“不能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因此,制定“十四五”规划要注重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推动多规合一、承上启下。要通过“依托一个平台”实现“多规”信息的集成和运用,通过“完善一套机制”调整合并部分审批办理环节,从而“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保证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及更新的有效衔接。要策划实施一批影响深远、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为增后劲、促发展提供可靠支撑,争取将更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纳入更高层面的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之中。

六是夯实落地评估的执行机制。“十四五”规划正式实施之后,其约束性指标应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应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应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强化实施过程评估,持续推进规划监测与中期评估工作。发改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应建立动态的数据与信息系统平台,为“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定量化分析,便于规划成果的全面评估、监测预警、分级考核。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应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交职能部门审议。如部分规划目标难以实现,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和修改意见。在规划实施完成阶段,应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以利于未来工作。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完善制度政策,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夏玉莲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政策。强化问题导向、创新思路举措,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湖南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我省农业农村发展正在从资源消耗、要素竞争为主的发展模式向创新驱动、价值创造为主的发展模式转变,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在制约农业农村后发优势的发挥——

一是农业农村“后继乏人”问题。2018年末,我省农村常住人口3034.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规模达1592.3万人;二是农业科技作为发展抓手的功效不足。近3年,湖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升至60%左右,但全省1723.33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受过高中或中专教育的只有9.8%,受过高等教育的只有1%;三是资源环境作为发展基础亟待改善。我省还有27.9%的村没有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32.6%的村没有完成改厕,84.8%的村没有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四是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发展不平衡。融资担保机构的支农作用、商业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服务的积极性都亟待提高;五是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实施成效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我省城镇居民和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3.57:1,相对贫困问题逐渐凸显。

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需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健全城乡人才共享机制,助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我国普遍存在农村和城市人才资源不对等局面,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必须统筹城乡人才资源。

一是通过专门的科技服务平台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各类科技信息共享和人才流动,实现人才的最大化共享;二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激发用人主体内生动力,释放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三是挖掘农村本地人才潜力,形成农村经济增长与人的素质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有效机制。

——构建“硬资源”与“软资源”互动机制,支撑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资源除了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和设施等“硬资源”之外,还有经营体制机制、覆盖完整产业链的经营权、赢利模式、管理文化观念,以及各种资源的配置结构等“软资源”。当前农业需要反哺的不仅是“硬资源”,更急迫的还是“软资源”。

一是应尽快加大与土地配套的各种“软”“硬”资源的综合配置,尤其是机制性资源配置系统化,为发展多元化农业组织态势提供支持;二是加大政府政策性“软”“硬”资源支持。强化资源整合的政府导向性和权威性,调控社会资源向农业适度倾斜,优化行业内、行业间以及地区间的资源配置。

——贯彻“科技内置化”机制,引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只有始终保持农业科技研究、技术推广和管理战略研究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引擎地位,才有可能在农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保障农业安全和粮食安全。

一是要把科学技术内置、融化到产业发展进程中,抓住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契机,进行农业产业重组,形成农业发展的内生增长活力和非线性效益增长;二是要把现代生物、化工、环境、材料和智能等前沿科技与农业紧密相结合,加快智慧农业、精细农业、创意农业发展,形成生态环境与市场需求对科技的信息刺激作用、科技对农业生产的引擎拉动作用。

——深化金融驱动机制,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制定扶植政策以强化金融业对农业现代化的支持促进作用,将给农业农村带来突破性发展契机。

一是优化扶农融资制度。逐步取消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的二元界限,加快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强化金融业对农业的介入并保持其重要引擎地位;二是强化政府主导的财政投入。政府投资可由直接投资改为股权投资、引导投资、奖励投资相结合;三是创新改革社会资本融入途径和利益联结机制。给予投资企业、经济实体相应配套支持,提升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投资带动”能力与辐射效应。

——建立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可缓解和缩小城乡之间除了收入差距之外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差距,促进脱贫模式从被动脱贫向以主动脱贫为主、政府协调监管的区域基层管理模式转变。

一是设计基于贫困多维性的相对贫困人口识别标准体系。强调能力、权利、文化、心理等维度的贫困减缓与提高收入同等重要;二是建立多维立体的相对贫困人口管理机制。形成把经济发展、群众工作、基层民主治理和党建融为一体的社会管理运行新机制;三是完善多方参与的相对贫困人口筛选帮扶机制,强调自下而上的参与型申报制度;四是探索灵活动态的相对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完善退出后评估审查制度。

(作者系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湖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黄小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可通过落实政府、市场、社会权责来提升政府效能、鼓励社会共同参与,通过群策群力、群团共治、利益共享实现社区均衡发展、促进居民公共生活健康有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预防化解矛盾、突出制度保障,走出了一条具有湖南特色的社区治理新路子——

一是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多元共治体系。我省积极完善以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社区为主导,社会工作者、社区居(村)民、社区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社区组织体系。比如长沙市中心城区平均每个社区共驻共建单位达11个,强化了各组织间优势互补、治理同步。

二是加强基础保障建设,改善社区治理条件。截至2018年底,全省城市社区便民服务站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的占55%,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占88%,社区治理条件与水平得到了大幅改善与提升。

三是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优化社区治理水平。我省以社会救助、劳动就业为重点,不断拓展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和志愿者服务,努力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全省社区警务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2.3万多个社会组织活跃在1900多个社区;长沙、株洲率先实施智慧化社区治理。

四是强化示范作用,不断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大力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开展实验示范、修订村(居)规民约等行动,推进“雪亮工程”“亮栏行动”,着力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社区治理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政府、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治理主体的权责缺乏清晰界定和规范;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居民多元主体仍存在“各自为政”、联动缺位问题,难以充分发挥治理合力;专业社工人才不足等。

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应以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旨归,在治理质量上下功夫。建议我省着重在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探索“党建+社会”治理模式,将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等转化为治理社区、服务群众的优势。比如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将党支部建到社区,实现党的组织覆盖与社区治理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建立党员直接联系群众的日常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结对帮扶”“联片包户”和“群众接访”等模式。

二是改革创新、资源下沉,完善社区治理联动体制机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因此,要界定好党、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治理主体的边界、职责及关系,不断完善党群、政社、政企与网络联动机制、协商共治机制,对环境卫生、政务服务、居民诉求和矛盾纠纷等社区事宜,进行联议、联管、联建、联调、联处。

三是强化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夯实社区治理基础。建议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促进社区联动的政策条件。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自然增长机制,大力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多渠道社区治理资金保障机制。还要加大信息支持保障,建立全省统一的社区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打造“指尖上的社区服务”。

四是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建议出台《湖南省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实施办法》,建立残障、妇女儿童、教育、禁毒、老年、企业、司法、医务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指标体系以及《湖南省社区服务中心运营与评估指标》。依托学校有针对性地培育发展专业社工机构,全面建立社工职业准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薪酬体系等社工职业发展制度体系。各级社工协会也要致力于规范行业注册、培训、晋升、激励、评估、纪律惩戒等,以助推我省社工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大力推进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唐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锤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具体到我省高职院校而言,当前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重中之重就是要顺应时代要求,健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高职教育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人才支撑功能,助推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坚定立德树人方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坚定不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推进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宏观背景。

高职院校要通过强化党的领导激发发展活力、展现鲜明制度优势。高职院校应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学校治理、推进学校改革发展。

高职院校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正确的价值方向。高职院校应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方向,明确“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目标任务,在把握“新技术”、明确“新方向”、瞄准“新标准”的同时,注重传承良好道德情操、弘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高职院校要对标“双高”,完善治理能力。今年,教育部和财政部提出“双高计划”,即要集中力量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这是补齐我国3000万名职业技术人才缺口的现实策略,也是我省高职教育深化改革、完善治理,适应“开放型”“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

打造高职教育高地,强化现实人才支撑

截至2018年,我省高职办学规模已居全国第五,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本科生。当前,应以推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契机,努力向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高职教育迈进。

直面短板,树立治理的问题意识。当前,我省高职教育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缺少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开放崛起”战略实施的深度融合;一些高职院校底蕴不厚、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不够深入、专业行业良好互动的态势尚未形成;公共财政投入与高职教育事业发展不够匹配,高职教育服务我省转型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不足等。

敢于担当,强化治理的目标意识。一方面,要有对标“双高计划”、满足人才需求的决心;另一方面,要有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开放崛起”战略实施的重心,实现与湖南经济社会内涵式发展深度契合;还要有让人民共享教育成果的衷心,将高职教育发展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愿景相结合。

创新发展,培育治理的原则意识。一方面要“优”,深化内涵、优化专业、沉淀文化,追求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合”,通过共享资源、整合院校、聚集人才等方式,打造高职人才培养高地;还要“活”,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激发要素,对标我省新兴优势产业发展,科学培养人才、提升就业质量。

优化协同治理路径,助推全面开放崛起

高职院校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应注重协同知识与技能、专业与行业、院校与社会,形成以制度化、融合性、外向型为特质的改革发展路径。

立足校内校外,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效能。于“内”而言,应立足自身优势,优化顶层设计。在我省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高职院校应通过提质优势专业、优化一般专业、精简弱势专业,进一步提炼特色、沉淀内涵,并利用“区块链”技术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于“外”而言,应面向实际需求、调整管理机构、推动开放办学,比如设置有利于学校“走出去”的组织机构。

面向产业行业,构建融合机制,优化高职院校治理模式。一是实施联结并转机制,促进高职院校联结、并转,从而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抱团发展;二是在省内高职院校之间建立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三是建立完善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师生的制度,实现工学合一、知行合一。

辐射国内国际,集聚服务功能,实现高职院校治理目标。一是借力开放崛起的“新动力”。要依托“一带一路”建设、我省“开放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为高职院校培育“外”字型人才打造新平台和新动力;二是确立人才培养的“新标准”。既要凸显学校的专业内涵,又要不断强化高职教育的“职业”性;三是把握社会服务的“新方向”。要瞄准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质、转型和升级方向,全面强化我省高职教育的人才支撑和社会服务功能。

(作者系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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