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黑校车”再“黑”下去

2019-11-12 09:12:3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周志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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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

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就“严厉打击‘黑校车’,为学生安全出行保驾护航”发布2019年第4号预警。预警指出,近期,福建福州市、山东临清市、贵州盘州市等地曝出多起“黑校车”超载事件,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安全。(法制网11月11日)

近年来,全国多次发生由“黑校车”引起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给许多家庭带来不幸和痛苦,惨痛教训尤须记取。

现如今,不少家长由于各自的“原因”,都是选择“黑校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有的学校为了“节约成本”,不买正规校车,竟选择用一般汽车改装为校车;一些私营车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使用无备案无资质的黑校车接送孩子,为孩子上下学安全埋下严重事故隐患。

常见的“黑校车”多为“面包车”,收费不高。车主将面包车后排座椅拆除,放上小板凳,原本限载7人的车,一下子塞进十几、二十、甚至更多的孩子。大部分“黑校车”车况性能较差,甚至还有即将报废的车辆。而且,“黑校车”无营运资质,司机通常没有校车驾驶资格,有些驾驶人甚至没有意识到校车超员的危险性。

经查,这类“黑校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大多为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三轮车、四轮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且,“黑校车”往往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驾驶人通常也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由此不断引发交通事故;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未正规注册运营,一旦发生事故,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难以追究当事人民事和刑事责任。

冬季来临,天气、路况复杂。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严厉打击‘黑校车’,为学生安全出行保驾护航”,是各级责任部门、广大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第4号预警,各级责任部门不能无动于衷,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来,将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加强对校车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主要责任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统筹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做到工作责任压实、日常监管到位,全力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检查和道路安全监控,加大学校周边路面巡逻执法力度,对“黑校车”上道营运和超载行为,实行“重打击”“严惩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同时,加强对校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问题校车接送学生;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将校车安全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宣传乘坐“黑校车”、“非专用校车”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要有效利用班会、家长会,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道路交通意外防范能力,自觉抵制、拒绝乘坐超员、无资质的车辆上下学,保障学生安全出行。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为孩子提供安全便利的交通保障,是每位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广大学生家长不但自己不乘坐“黑校车”,不把孩子送上黑校车,还要坚决抵制“黑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黑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给予举报。有关各方齐心合力,“严厉打击‘黑校车’,为学生安全出行保驾护航”,不能让“黑校车”再“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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