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老人消费犹豫期”不能再犹豫了

2019-11-06 10:34: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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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近半数老人获取保健品信息的渠道是通过家人、朋友介绍,而将近8成老人遇到过保健品广告宣传夸大其词或与实物不符的问题……11月1日,《北京市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认知及消费状况调查结果》对外发布,北京市消协提出建议,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应增加限期一个月的“消费犹豫期”,在犹豫期购买的商品,可以无条件退货。

设“老人消费犹豫期”,这个话题已经火热了很多年了,一直没有多么具体的说法,统一的说法,最终的说法。固然,有的地方已经提出“老年消费保健品应无条件退货”,不过具体执行起来难度不小,没有真正落实。这一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再次提出设“老人消费犹豫期”的建议,是对权益维护的最大支持。

可是,也要看到的是,关于设立设“老人消费犹豫期”还仅仅是北京市消协的一个建议。什么是建议?答案很简单,建议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想法”,建议是不具有强制性的,而且消协这样的部门本来就是“无权无势的部门”,他们的建议也就 “人微言轻”了,你可以听,也可以不听。这样的建议再美好,都会因为没有强制性而显得软弱无力。

设立“老人消费犹豫期”不能再犹豫不决了。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老龄时代,老年人越来越多,老年人成为消费大军之一,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就需要更多的宽容,更大的力度,更完善的措施。

一个方面是,如今是一个“老人的钱最好赚”的时代。一部分商家把“老人的钱最好赚”变成了“老人的钱最好骗”。想着法子欺骗老年人,尤其是保健品这样的商品,是鱼龙混杂;一个方面是,欺骗老人的钱款,导致了养老的困局,一些老年人的养老钱被骗走了,养老陷入困境;再一个方面是,老年人身体多存在健康问题,遇到“辛苦钱被欺骗”的情况后,往往郁郁寡欢,加重了疾病,造成了压力。

老年人与年轻人相比,存在“思维缓慢”、“理解不清”的情况,他们的消费更容易出现“激情消费”。笔者的一位同事的父亲就是这样,他不仅经常被“卖保健品的欺骗”,而且曾经“借款10万元购买虚假商品”,让子女很是无奈。即便在“幡然醒悟”之后,也不能得到好的维权结果,因为商家以“是自愿购买的理由”不愿意退货。

鉴于老年人的“消费智商”在降低,因此设立设“老人消费犹豫期”是保障老年人消费群体利益的不错办法,应该积极推行。笔者以为,应该由法律法规部门,市场管理部门制定更加详细的制度,大力在全社会推行设“老人消费犹豫期”的制度。

设“老人消费犹豫期”,能让明明白白消费再明白些,给“稀里糊涂的消费”一个反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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