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手机号”也是一种“消费侵权”

2019-10-21 10:09:1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叶金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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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

自己的身份证被办了52个手机号码,而且还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近日,市民吴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好在,跟运营商交涉后,52个号码已经在走解绑流程。但因号码较多,最顺利也要三个月才能都办完。(10月21日《北京青年报》)

眼下,由于居民身份证使用的频率相当高,因而身份证的信息泄露现象也十分普遍。一些不法之徒竟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去移动营业厅办理“冒名手机号”,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但笔者不禁在想:“冒名手机号”怎么能如此轻而易举就注册开通了呢?

按说,客户到移动营业厅办理手机号,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营业厅柜员才能帮其注册、办理并开通手机号。但营业厅柜员竟然只认“身份证信息”不认“主人”,只要客户出具身份证信息,也无需“验证”身份证信息是否是客户“本人”,就“分分钟”给开通了手机号,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严重的消费侵权行为。

移动营业厅柜员缘何只认“身份证信息”不认“主人”就能注册、开通手机号呢?其实答案不言自明,那就是受经济利益驱使使然。移动部门只要有“利”可图,就不管提供身份证信息的是否是“本人”,也不管他人“冒名手机号”是否对身份证的“主人”会造成利益损害。移动部门的这种“唯利是图”的经营方式,既损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更是助长了办理冒名手机号的嚣张气焰。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注册、开通“冒名手机号”行为,除了要对冒名者给予严惩,追究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之外,更应对移动部门进行严肃问责、追责。试想,如果移动部门能严把责任关、审核关、验证关,做到“人证一致”,就完全可以避免“冒名手机号”现象的发生。可见,移动部门对于注册、开通“冒名手机号”行为难咎其责,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要防止类似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注册、开通“冒名手机号”现象,还需跟进“保障机制”。一方面,工信部门要制定并出台完善的手机号入户开通机制,不妨把“身份证+本人”列入开通手机号的“标配”,严防他人冒名办理手机号,以避免给身份证“主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手机号注销机制,要切实避免“开通容易注销难”的困局,从而让冒名者的“伎俩”难以得逞,也让身份证的“主人”能在“第一时间”内能注销掉冒名手机号,以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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