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教师罚站罚跑符合教师基本惩戒权力

2019-09-27 08:57:4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颂寒]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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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颂寒

教师如何管教学生,罚站罚跑到底算不算体罚?9月24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明确,对学生一些违规行为,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罚站罚跑”。(9月26日 《新京报》)

随着人们对孩子权利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孩子在学校有没有受到委屈。有些孩子因为违反学校的规则,或者没有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受到了老师的处罚。但是,一些适当的处罚,往往被家长过度的拔高,导致了只要老师处罚就属于违规体罚,也造成了许多老师不敢罚,甚至不敢管的尴尬局面。此次,广东提出的《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就提议老师可以对违规学生“罚站罚跑”。

错了就应该罚,这是延伸了数千年的传统管理观念。但是,在过度提倡学生个人权利的这个时代,一些学生明明做错了,却没有老师敢处罚他们。归根结底来说,还是因为老师一旦处罚了学生,甚至可能影响自己的教学生涯。正是如此,此次《条例》能够提出老师可以处罚违规学生“罚站罚跑”,无疑是对当下这个尴尬局面的一次纠偏。保证老师的教育惩戒权,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的保证老师能够管,也敢于管。毕竟,当老师都要当心自己的管教会不会受到处罚,最终只会让孩子的管教沦为一纸空谈。

不久前发生的老师堵校门给学生卸妆,也曾引起舆论的关注。舆论中不乏一些反对的声音,比如这样的卸妆方式可能不卫生,学校的管理是否太过粗暴等质疑。但是,一边要求老师能够认真管理学生,一边又要严苛要求老师的处罚恰到好处,这无疑加大了老师的管理责任和管理负担,允许老师进行惩戒,其目的也是对孩子更好的教育。

允许老师“罚站罚跑”,这既保证了老师的惩戒权力,也划分了老师处罚权力的范围,避免惩戒过度导致了体罚。当然,在“罚站罚跑”的基础上,制定更加明确的处罚措施,以及罚站最长时间和罚跑最远距离,更加有利于老师以后的惩戒管理。给惩戒权更多实施细则,保证惩戒权不至于越界变成体罚,又保证适当惩戒教育学生不至于导致老师受到影响,这才是此次《条例》应该要完善的地方。

允许老师“罚站罚跑”之后,更应该让《条例》更加精细化。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惩戒教育权能够真正得到保障,也才能保证老师能够放手去管理学生,让他们能够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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