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让教育惩戒权“落地开花”

2019-09-09 17:01:2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药药] [责编: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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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药

“我们要立法来保护教师的这份惩戒权,教育不是万能的,在通过足够的耐心说服教育后仍然不听话的孩子,学校教师就要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要不然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成武县第二中学高级教师许富华告诉记者,她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如上建议,通过抖音传遍了大江南北。(9月9日,中新网)

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的职权之一。

教育惩戒权的落实需要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观念。教师在惩戒学生的过程中,很容易遇到家长的抵制和不理解,最终导致“校闹”频发。但盲目“校闹”只会让学生觉得自己有“靠山”,并不会从根本上提升学生自身素养。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观念,与学校形成共识,对合理的教育惩戒给予支持,学生才能在家校共管的情况下摆正态度,改正问题。笔者认为,教师通过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修正学生失范行为,督促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进而提高学习成绩,也是家长希望看到的。

教育惩戒权的落实需要教师重拾“勇气”。山东日照五莲二中的事件所形成的寒蝉效应,让不少教师形成了“想管不敢管”的心态。笔者认为,校方及上级部门的支持是让教师重拾“勇气”必要条件。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在培育祖国下一代的过程中,每名教师都有自己的不同教育方式。教师正常行使教育惩戒的时候,遇到家长不理解、舆论不支持的情况时,校方应站出来为教师“撑腰”,摆正态度,积极协调沟通解决,让教师不再“腹背受敌”。

教育惩戒权的落实还需个别教师不要“借题发挥”、“滥用职权”。个别教师会误把过度体罚学生当成“正常”行使“教育惩戒权”,就开始“大有作为”了。但身为教师需谨记,教育惩戒权的使用是为了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而不是教师把学生当出气筒后的“保护伞”。滥用教育惩戒权只会增加更多的社会误解和对抗。

与此同时,社会舆论也应明辨是非黑白,对家校问题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要因“管中窥豹”、“找噱头”而助长了家长的无礼行为,从而毁了一名正义教师的教育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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