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惩罚”应是教育的题中之义

2019-09-04 11:58:4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义]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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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

近日,在朋友圈中广泛转发着这样一条短文:“致宝贝: 对你要求严厉的老师,你不要心生敌意,反而要心怀感激。因为,只有负责的老师才会顶着种种压力和风险,去苦口婆心或大动干戈地管教你。他(她) 期待你成才变好,才如此出力不讨好。这是传道受业的悖论,也是为人师者的深情。致家长: 只有负责的老师才管学生!不指望每个学生都懂这个道理,因为他们毕竟还只是个孩子~但是希望每个家长都懂这个道理,因为你们毕竟不是孩子了!还要告诉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负责、公正、认真的老师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情啊!”

教育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强国之本。“国将兴,必重师而重傅”,教师历来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尊师重教,依法保护基层教师合法权益、理解支持老师多样的教育方式,让老师更有动力教书育人,应该成为整个国家、社会的广泛共识与共同遵循。

德国著名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说:“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召唤另一个灵魂。”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教育有过这样的言论: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当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教师的职务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学生的职务是‘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教育界里亦有这样一句名言:“育人先育德,成才先成人”。中国的蒙学经典《三字经》中就有言“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教师在教育中对学生严加管教,这正是师德高尚的一种表现,现实社会中却不乏成为“维护人权”而被棒喝严惩的反面典型,这何尝不是教育界之殇!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学生行为与学校要求不一致时,老师多次苦口婆心对其说教而学生却屡教不改时对其进行适度惩罚,使其懂得行为界限,明确是非观念,增强道德责任感,让学生学会理性规范自身行为,这本就是十分有效而必要的教育方式。有错需罚、赏罚分明是每个国家、集体的必然规则,任何时候,惩罚对于一个人认识集体生活的规则和社会生活的规则,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一点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类共识,怎么到了教育这一块就成了反面特例?我们都明白,教育中的惩罚不是目的,而是老师对学生负责、“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作的积极有效的矫正措施,让学生为违纪付出代价,承担相应的责任,提高辨别是非能力。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态度的养成无外乎是内因和外因的合力作用。诚然,教育贵于薰习,风气赖于浸染,高尚的情操和健全的人格最好的培养方式应该是教师以身作则的教诲与熏陶,然而对于一些正确价值观尚未形成、自制力差、惰性甚至坏习气已然显露的“问题少年”,就不能将希望全部放在其自我警醒和悔悟上,通过适当的“惩罚”对其进行矫正引导,用以提高学生的自控能力,同时让其他学生引以为戒,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这应该是正常的教育手段,也是保障学生这一集体目标权益的合理、有效方式。

从另一角度来说,赏罚分明是整个文明社会的共同道德遵循,学生犯错受惩戒也是一种道德教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尤其是小孩子,中小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弱,自控能力不强,更是难免犯下错误,养成坏习惯。惩罚教育,正是学校的戒尺,让学生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改正错误,改掉坏习惯,形成对学生无形的约束力,让学生知道,犯了错误,就要承担后果,这个世界上除了道理,还有法规!这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学生对自己负责,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社会的基本法则。

玉不琢不成器,树不修不成材。卢梭说过:“你知道运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毁掉一个孩子有多容易,老师对他不管不问就够了。孩子就是幼苗,除了阳光雨露,还需要有人修理枝桠,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如果家长不舍得管,又失去了老师这道防线,成长路上没人指引和鞭策,孩子如何能够成为栋梁之才?教育,需要适度惩戒!

记得我们小时候,家长们对老师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老师,我孩子就交给你了,他不听话你就狠狠地打,打坏了我负责。是的,那个管你最严的老师,其实最希望你好。能遇见一个愿意管你的老师是你一辈子的福气。而今天如果老师被学生家长、上级部门、社会舆论批评惩罚时,他的心寒了,一腔热血化成冷漠,“算了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失去惩戒权的老师们开始明哲保身,只教书,不育人,这是一种何其的悲哀!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唐僧够慈悲吧,可感化了孙悟空吗?如果唐僧没有紧箍咒,孙悟空一辈子都是一个泼猴。过分溺爱孩子的爸妈们,你对孩子的袒护,对老师的苛责,正在逼老师放弃你的孩子。

或是危言耸听,但事实上,管教人的地方,除了家庭和学校,还有一个地方,叫做:监狱。为了孩子的未来,为了祖国的未来,请将“尊师重道”放在心里,将“惩罚教育”予以正视,尊师、尊教,去给予老师最大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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