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党为公的精神追求

2019-09-03 07:33: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彭秋归]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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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秋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牢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牢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深刻感受总书记为民为国为公的深厚情怀,始终坚定不渝地坚持立党为公的精神追求。

所谓“为公”,是指超脱个人利益甚至作出牺牲,以正当方式为集体为人民为国家为世界谋取公共利益,鲜明地体现为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奉献精神、牺牲精神等。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其性质、宗旨和理想信念都深刻地要求立党为公。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为公”的精神和追求内嵌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当中。

一是继承中华民族“为公”传统的历史要求。揆诸五千余年历史,为集体、为国家、为天下的为公精神贯穿我们民族发展始终,是中华民族能够保持统一、中华文化能够赓续不绝的重要原因。诸如“国而忘家,公而忘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等,无不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奉公为民精神。中国共产党继承发扬“为公”传统,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进程中,结合具体的时代任务,凝结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鼓励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舍己为公,无私奉献,接续奋斗。

二是坚持人民立场的现实要求。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人民就是“为公”之具体对象所在。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一切为了人民,共产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共产党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人民的利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公仆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业之中。

三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要求。实现共产主义是共产党“为公”的最高追求和最终目标。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阶段,“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即意味着消除了个人私心、私产、私利等片面性,真正全面占有了自己的“本质力量”,为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只有在“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的可能,即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一心为公,致力于为所有的人创造条件,努力使每个人都能够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立党为公,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达到真正的“为公”“利公”。

一是个人层面的公私关系。社会上各种因素对权力的侵蚀和诱惑不断增多,党员干部随时都面临公与私的考验。党员干部也有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利益,也有亲朋好友,但不能假公济私,不能损公肥私,更不能以权谋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做到履行职责为公、行使权力为民,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惑,绝不能把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

二是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和改革发展的关系。虽然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普遍贫穷更不能带来普遍公平正义。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深化改革加以解决的。全面深化改革要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

三是国家层面的国家利益与世界利益的关系。“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面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恐怖主义等涉及多国的全球性问题时,世界各国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分歧矛盾,但毕竟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拥有同一个家园,应该团结一致,求同存异,共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努力。这不是要求牺牲国家利益,而是要以天下为公的精神,寻求人类利益的通约性,以国际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和长远化,让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阳光普照世界。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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