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火晶柿子应当免于“假货盛宴”的困扰

2019-08-29 15:25:2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堂吉伟德]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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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伟德

纸质的吸管插进通透红的柿子里,吸溜一口把甜蜜的果肉嘬进嘴里,张小敬眯着小眼睛,神情里透着那个美。这是今年夏天热播网剧《长安十二时辰》中,主演雷佳音最经典的一幅剧照。这一幕让观众口舌生津,雷佳音手中的西安特产火晶柿子,也随着该剧的热播成为了爆款。面对流量带来的热潮,这些传统制作技艺的生产者心头掠过的却是紧张,以及当流量热浪褪去后的担忧。(8月26日《北京青年报》)

流量至上的时代,一向默默无闻和小敲小打的传统制作技艺,或者地方特色产品,很可能在瞬间就成为人人追捧的爆款网红产品,《延禧攻略》里的绒花、《声入人心》里的红糖麻花、《舌尖上的中国》里的铁锅网剧,都有着类假的际遇。但困扰也随之而来,大量充斥的假货,并没有因为供需紧张的关系,而让产品或者服务价格水涨船高,供给有限的传统工艺产品,非未能获得足够的红利,反倒不堪假冒其扰而只能退避三舍,让爆款产品成为“假货的盛宴”。

如今,《长安十二时辰》带火了临潼特产火晶柿子,但真火晶柿子还没熟,假火晶柿子已卖火,如此巨大的反差几乎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更糟糕的状况是,若是没有正常的权利保护与救济渠道,既有的打假机制无以发挥作用,各方监管责任未能落实到位,则流量带来的热潮会成为传统制作技艺的生产者的困扰,并由此损及最基本的市场秩序与社会公义,南京绒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赵树宪因网上鱼龙混杂的假货,给自己产品形象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打假维权也耗费了太多的精力,干脆把自己的网站“一关了之”,以此来远离“是非场所”。 无良商家的店铺越开越多,生意日益红火,而真正的传统制作 技艺生产者却不胜其烦,以关店作为应对之举,这样的结果让人莫名感慨,由此不免追问,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下,究竟谁来打击假货,究竟谁来保护合法权利?

电商平台履行打假主体责任是天经地义的法定义务,如果一个平台上假劣泛滥,足以表明电商平台未能履行好把控责任。《电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爆款火晶柿子在网上风行,而正规柿子还没有上市的现状,需要追问的问题是,电商平台是否已然履行了监管职责,是否扮演了关口把控的责任,是否进行了资质资格审查的义务?尤为关键的是,在具有地名特征和传统生产技艺的“特定性”,包括蕴含的知识产权和专属地保护等种种因素,是否纳入了形式审查和实质筛查的范围,并确保真正防得好, 防得下和防得住。

退一步讲,即便从技术层面来说,一种产品出现爆款式异动,随着流量的集中性释放和销量的短期内井喷,技术防火墙都应发挥应有的作用。从事者蒋先生生产的义乌红糖麻花在第一次火爆后,随着大型制糖厂的模仿而销量下降一半,随着综艺节目《声入人心》热播后的第二次蹿红,又面临着服务难以企业的尴尬。如何在保护中发扬光大,也是摆在平台公司、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但真正的正本清源,还得基于法律和规矩打击制假劣假行为,给予合法生产者以免受伤害的保护。

每到重要节点,各电商平台公司都会公布自己的打假利器,以及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比如组建了多么庞大的队伍,提供了多么先进的技术手段, 取消了若干商品链接,处理了多少不良行为,关停了大批不法商家等。事实胜于雄辩,效果才是措施、决心和责任最好的验证。爆款火晶柿子成为“假货盛宴”,至少说明既有的打假机制未能发挥作用,措施未能落脚落地,有力有序和有效打假离预期还有不少差距。对此,电商平台公司应当履行好第一责任,拿出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来“清网”和“净网”;监管部门也应当按图索骥进行追根溯源,依法运用相应的法律手段和措施,在打假治劣的同时,还当对平台公司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进行充分的审视和判断。在此基础上,各方应当举一反三,采取补救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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