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过相抵”的想法该打住了

2019-08-19 10:32:1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段官敬]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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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官敬

日前,某教育局副局长在接受审查调查时忏悔道,“以前总认为自己为学校的发展作了一些贡献,一俊遮百丑,即使被组织发现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也会从轻处理,有了这种错误思想,就常常把纪律、法律抛到了脑后...”。常言道,“功不抵过,过不掩功”。自认为有了些作为就可以“欲所欲为”,躺在“功劳簿上”吃老米,甚至企图拿来当违规违纪的挡箭牌,想必也是自作聪明、打错算盘。

现实工作中,不乏少数党员干部常在“功”与“过”上犯糊涂,把“功过相抵”错当常识,无视“功是功,过是过”的分明界线,于是由曾经干净、忠诚、担当的“孺子牛”变成了如今贪污、腐朽、颓废的“千夫指”。事实一再证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之下既没有“法外开恩”,更没有“铁帽子王”。唯有时时刻刻铭记把纪律挺在前面,事事处处按原则用权、按准条办事,才能合格一辈子、一辈子合格。

“功过相抵”的背后往往就是缺乏敬畏之心、感恩之心。春秋时期,宋国大夫正考父虽为几朝元老,依旧把“一命而偻,在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公式于是,鬻于是,以糊余口”。意思说,越是有功重用越要谨慎克己,日常只要吃饱饭就够了。恰恰相反,个别党员干部立了些功、出了点力,获得组织认可和群众掌声,却迷失了方向、妄自尊大、忘乎所以,找不到北以致目无法纪、心无敬畏,忘却了初心、背离了使命,渐渐也就走向堕落、坍圮、萎缩的泥淖。如此,有“功”反而成了累赘、成了掣肘,成了谋取私利的资本和“筹码”。

正确处理好“功”与“过”,才能知对错、明是非、辨公私。延安时期,黄克功追求女大学生不得,竟将其残忍杀害。尽管黄克功建立无数战功,然组织还是依法对其作出了死刑判决。足见,有功当赏、有过必罚,功过清晰、从不含糊,方能彰显党纪国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才能成为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磁场。从侧面说明,党员干部若想不被问责利剑碰伤、被追责板子打到,就得老老实实不犯错、规规矩矩不触法。

“功”要看淡点,“过”要看重点。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履职尽责是本分与本色,获取功劳固然值得称赞,但缺乏“待功”的常规心态,难保滋生浮躁心和非分想法,毕竟无私奉献、默默无闻才是一名党员干部最好的形象诠释。因此,看淡“功”才可见短板、找差距,继而不断进步前行、创造更大价值。此外对于“过”不能怀有“马大哈”的理念,得防患未然、抓早抓小,哪怕丁点错误也要跟自己“打官司”、跟自己“过不去”,多些斤斤计较、反求诸己,方可守住廉洁自律、革新净化的党性阵地。

一名心怀理想、信仰笃定的党员干部,应该是把“功”作为压力,朝着更大的政绩和责任去耕耘、去努力;相对应把“过”作为耻辱,不断鞭策和激励自己与犯错划清界限,牢记初心和使命,如此才能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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