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分红不发展”源自扶贫中的怠政行为

2019-06-24 07:17:4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段官敬]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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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官敬

政府购买扶贫种牛,交由企业集中管理经营,让贫困户坐等分红;发放给贫困群众的小额贷款,统一拨给企业使用,企业再以利息返还方式给群众分红……扶贫工作中,存在少数“光分红不发展”的现象,一些地方单方面将扶贫资金项目打包给企业,冠上“产业分红”的名义,不仅当起“甩手掌柜”,也让贫困群众“坐等分红”。

扶贫最终目的在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脱贫技能,从而拔掉“穷根”。但是,走访时笔者了解到,不少贫困群众知道自己参与入股分红,却并不知道是什么股,只知道到期就能拿到分红资金。“光分红不发展”,把资金、土地和项目一股脑抛给企业,经营、生产、销售等全链条与贫困群众“没关系”,仍是企业的运行闭环,充其量来说,政府只是项目资金的“二传手”、贫困群众只是利润分红的受益者。实际上,这种模式不仅对贫困地区发展起不到多大的辐射带动作用,对贫困群众的劳动素养也没有帮助。贫困群众反而变成旁观者,没有参与其中、学习不到技术,依然在家里等分红的“馅饼”,与“送钱给物”又有什么区别呢。

多年的扶贫经验证明,产业扶贫是解决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手段。而“入股分红”为一些劳动力不足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发展能力差的贫困群众带来生活保障,这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简单地扩大至当地的所有扶贫对象,或者把产业扶贫与入股分红划“等号”,让本该深挖“穷根”的帮扶措施只触碰到了表层,这实质上是一种扶贫怠政。

产业扶贫,不止于“产业”二字,重点更在于“扶贫”,就必须充分体现“产业+扶贫”的内涵。建立贫困户与产业发展主体间利益联结机制是好的,但还远远不够,立足“真脱贫”这个目标,把群众带入到市场竞争中去锻造脱贫能力,让他们通过双手创造劳动价值,才能长远、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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