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边界”,方能正确理解“容错纠错”

2019-06-10 08:32:0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曹灿辉]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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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灿辉

湖南省《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近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试行)》通过严格遵循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综合考虑六种“容错”情形,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全省各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一是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懈怠心理,改变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二是为改革创新者撑腰打气,让他们在改革创新中放开手脚,激发改革创新热情。三是营造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奖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生态。

当然,“容错”机制要明确容错免责的边界。“不乱容,不错容,才是真容错、容真错。”一些领导干部对容错机制的体会,引人思考。干部心中对容错得有“戒”。如果借干事创业之名、改革创新之义,不经科学认证“拍脑袋决策”,违背客观规律“乱作为”,那就不是容错机制所能容忍的了。

判定哪些错该容,哪些错不该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失误还是失职、敢为还是乱为、负责还是懈怠、为公还是徇私、无心还是有意的“真”“假”错误。

此次我省审议通过的《办法(试行)》是对“三个区分开来”的进一步细化、实化。它强调坚持四条原则,即支持实干、激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问责、严守底线;有错必纠、容纠并举。同时,提出六个“容错”标准,即看主观动机、客观条件、程序方法、问题性质、后果影响、处置行为。

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今天,面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是关心爱护。同时,对超越容错界限的错误行为坚决说“不”,让庸劣者失去“救命稻草”、让投机取巧者无空可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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