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滥用“无理由退货”权利

2019-05-13 06:58:1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朱慧卿 苑广阔]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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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宁波买家黄小姐在李先生的网店购入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元。可五一小长假过后,黄小姐发起了退货请求。但李先生发现对方穿着自家店铺的服装和朋友去了西藏旅游。

  据一些网络商家介绍,这类行为并非个案,尤其是每逢节假日的时候,就会有消费者在网店大肆购买衣服、鞋帽等商品,然后等假期一结束就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要求商家退货。

  法律专家表示,这种行为显然是对“7天无理由退货”的一种恶意滥用,最终不但会损害商家的利益,同时也会破坏整个网络购物的生态环境。

  图/朱慧卿 文/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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