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府投资纳入法治轨道

2019-05-08 07:35:0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玉龙]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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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龙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界定了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国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据了解,中国首部规范政府投资的这部《条例》从起草到出台,时隔近20年,填补了政府投资法规空白。将政府投资纳入法治轨道,既是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由此可见,《条例》不仅是对政府投资行为的规范,更是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条例》明确了政府投资主要是市场经济“失灵”的领域,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并对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以及监督管理都作出了细致规定。如此,一来可以有效解决长期以来政府投资边界不清问题,规避政府投资中可能出现的任性行为;再则也正如专家所指出的,这说明政府可以把经营性项目收益让渡给市场,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实施好《条例》,一方面需要政府管住权力,防范权力干预下的政府投资变形走样;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大工作透明度。按《条例》要求,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政府投资有关的规划、产业政策等,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此外,各地应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与宣传,通过实打实的行动,确保《条例》有效落实。

《条例》的出台是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益之举,同时标志着全面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相信有法可依的政府投资一定会更规范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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