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众筹变“众仇”

2019-05-08 07:32:3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沈林]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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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林

近年来,网络众筹风生水起。与助贫济困、助人为乐相伴而来的,还有一些利用人们善意谋利的捐款乱象。从此前的“罗一笑你站住”“网络主播给孩子脸上抹泥骗捐”,到“一块钱购买小朋友的画”,再到最近的“相声演员吴鹤臣百万众筹”,都可以说是因包含欺诈行为而让众筹变成了“众仇”。

贫困是相对的,不同地区、不同时代、不同阶层的人对贫穷有不同的认识和感知。“有车有房”不代表不贫困,“无车无房”亦不等同需要救助。但凡求助人诚心介绍突发情况、如实说明自身经济状况、未来花费等,就不会伤害公众的善心,毕竟在信息对等的情况下,任何善心都是自愿的。问题在于,一旦失去了制度约束,网络众筹平台便极易成为一些人钻空子的地方——利用人们的善意大肆“骗捐”。“骗捐”不仅消耗了公众善意,引发公众对于施善的“众愁”,还会激发严重的信任危机,影响诚信社会、诚信国家建设。因此,应强化网络众筹的机制建设,切莫让众筹变“众仇”。

一是健全贫困认定机制,规范网络众筹发起。网络众筹平台应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当民众遇到突发情况发起网络众筹时,可请扶贫工作队或当地民政部门核实当事人相关情况,避免弄虚作假。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网络众筹审核。针对众筹平台审核难问题,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益组织、网络众筹平台应联合建立起一套信息共享机制,根据众筹发起者的不同状况、不同诉求,分门别类地进行信息查询和核定。

三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打击网络众筹骗局。要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忽视社会责任的网络众筹平台进行严厉处置,提高网络众筹平台准入门槛;对有意隐瞒个人财产信息的“骗捐者”,不仅要叫停众筹、追回善款,更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使其在社会生活中处处受限。

众筹本是山穷水尽之后的无奈之举,绝不能成为消费善意的投机之道。切不可任由众筹乱象肆意发展、耗尽人们的善意,唯有在制度保障下,我们才会更加敢于施善、乐于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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