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被“一锅端”,集体“微腐败”如何治?

2019-04-23 11:11:1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文文] [责编: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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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

“本以为只有村党支部书记吕学文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款,谁知背后竟然藏着一窝‘仓鼠’!”近日,得知村里34名村组干部因连续8年套取粮食补贴款被“一锅端”,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古驿镇唐吕村的村民纷纷拍手称快。(中国纪检监察报,4月20日)

村组干部由村党支部全体党员或村民代表选举产生,每天同村里的群众抬头不见低头见,本应对全体村民负责,为全村群众服务。然而,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古驿镇唐吕村,从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到村民小组长,全村34名村组干部集体腐败,连续8年全部参与虚报冒领粮食补贴,套取国家惠农资金,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人民群众最痛恨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行为,党中央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委政府专项治理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查清真相后,当地纪委监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吕学文、原村委会主任唐秀才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他村干部也受到相应处理。案件调查处理已告一段落,但如何以案促改,治理基层集体“微腐败”,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还需思考。

集体“微腐败”现象,引人深思:村社区干部的核心是两委班子,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在5-7人,多则10人左右,他们大多来自同一个村、社区,彼此十分熟悉,如果主要成员经不住利益诱惑,那么整个“干事团队”极易演变为一个“利益团伙”。尽管村社区干部并非公务员,但他们实际上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直接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职责,同属公职人员。当前,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关键期”“倒计时”,乡村振兴战略正大力推进。如果村社区干部不廉洁,整天变着花样“捞好处”,必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如何治理集体“微腐败”,预防村社区干部由“干事团队”变成“利益团伙”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事务要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在基层村社区,首要的是全面、详细地公开各项惠民政策,广泛地开展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看懂政策的标准、申请的条件、办事的流程。比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标准、条件、流程都应公开清楚,让群众看得明白,便于监督,避免村干部说了算,从制度上保证群众办事“不求村干部”“不托人找关系”。与此同时,村社区的党务、政务、村(居)务等各项事务都应公开透明,由议事会成员、监督委员会等代表参加,做到决策、过程、结果全面公开。

其次,监管要跟踪发力。乡镇街道作为村社区的直接上级领导部门,务必扛起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从当前基层治理的实际情况看,乡镇街道对村社区走访勤、联系多、情况熟、威信高,乡镇干部对村社区干部几乎全部认识,工作情况、家庭情况都有一定的了解掌握。这些都是乡镇街道加强对村社区监督管理的优势。监督要硬、不能软,要经常性跟踪、不能一次性了事。案例中唐吕村所有村干部每人每年虚报2.76亩粮食种植面积,持续8年未被上级乡镇发现,这不得不让人对乡镇的监督管理效果打一个问号!

最后,教育要常抓不懈。村社区干部虽然身处最基层,职位不高,但地位重要,建好、用好、管好村社区干部队伍,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都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舍得投入,常抓不懈,确保村官能干事、不出事,建设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村社区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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