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暴雨,浇出管理短板

2019-04-15 07:54:0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冯海宁]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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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4月11日,深圳暴雨引发洪水,致河道施工人员死亡或失联。4月13日,深圳罗湖区最后一名失联人员被找到并确认死亡。至此,暴雨事件共计致11人死亡。广东省气象台和中央气象台专家定性这次降雨为“4·11深圳短时极端强降水天气”事件。

这一事件发生后,广东有关部门于12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这一通知显然十分必要。

笔者浏览相关报道还发现,其实这一事件发生的原因并不复杂,有“天灾”也有“人祸”。“天灾”,是指当地突降暴雨引发洪水,导致河道部分清淤作业人员没有来得及撤离现场被洪水冲走。而相对于无常的“天灾”,我们需要更多地去反思“人祸”。

这一事件暴露出涉事企业无论是日常管理还是应急管理都存在不少短板。从日常管理角度来说,如果暗渠清淤工作很及时,或者平时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暗渠“吞人”这样的悲剧或可以避免;从应急管理的角度而言,涉事企业显然做得更“不合格”。深圳市气象局于11日20时发布大风黄色预警,20时10分在全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而事件发生在当天21时许。也就是说作业人员本来有一个小时的撤离时间,但却没有及时撤离,可见应急管理“失灵”。据说城市暗渠内部环境本就复杂,有时清淤截污也会遇到危险。按理说,涉事企业更应该提高安全意识,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危放在第一位,但结果令人遗憾。

每个城市都有很多暗渠用来排水,每条暗渠都需要清淤,如何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悲剧,不仅是深圳城市管理面临的命题,也是其他城市公共管理应考虑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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