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式维权不过是专利流氓而已

2019-04-13 11:39:2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英] [责编: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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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晚上,人类史上第一张黑洞的照片面世,没想到的是,宇宙黑洞带出了另一个“黑洞”,并将这个“黑洞”制造者——视觉中国推上了风口浪尖。随后,一篇《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的网文更是将视觉中国的各种“套路”揭发得淋漓尽致。

事实上,早在2018年,经纬中国的张颖便发微博控诉图片公司这种“恶意起诉”的商业模式,即通过大范围搜索因为疏忽使用了他们图片的媒体或公司,然后漫天要价要求赔偿,往往会直接索要几十万,并要挟企业签订年框合同。这种以保护版权之名行勒索之实的“套路”让不少媒体和公司中招。而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视觉中国竟然将国旗、国徽等照片上标注了版权所有,不少企业的logo图片也被其标注了版权。难怪有网友惊呼: “简直比黑洞还黑!”

也有人认为,“盗版就是违法,维权天经地义”。道理是没错,但是如果把维权作为商业模式,通过这一模式获取巨大的利润,那么就有很大的问题,因为它的目标不是消除侵权,而是变成了鼓励侵权,进而为自己增加利润,《人民日报》发布官方评论时也郑重其事地提到了“商业模式是否经得起推敲”这一点。在处理侵权问题时,视觉中国的价值导向是可疑的,逐利行为是疯狂的,这正是诸多媒体、公司声讨的重点。诚然,图片版权保护很重要,但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保护却更重要,是合法合规还是恶意“碰瓷”?是合理定价还是狮子大开口?是使版权保护机制日趋良性健康还是以其作为主要盈利模式?

知识产权行业有一个术语名词:专利流氓。它是指那些没有或几乎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这种专利公司往往具有很强的寄生味道。被人称为“原告狂魔”的视觉中国与之相比显然更为疯狂,但事实证明,如网友所预言的,这种勒索的商业模式总有一天无法延续和维持。

如今版权意识越来越强,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法律法规的日渐完善,也得益于版权所有者越发强烈的维权意识。维权,甚至强势维权都无可厚非,但方式和合理边界应该如何确定,版权保护和传播之间如何进行平衡?视觉中国引发的大讨论,实际上不仅仅存在于一家公司中,国内其他两大图片网站“全景网络”和“东方IC”亦是如此,这说明并非孤例,而是一个行业性问题,而这显然需要继续推动版权保护透明化、健康化。

■三湘都市报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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