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未成年人成为“过度娱乐”的炮灰

2019-04-04 11:52:2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彩悦] [责编:印奕帆]
字体:【

李彩悦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诱导未成年人现场拉票或者“卖惨吸粉”;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品行、道德方面的测试。(4月4日 《光明日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但是近年来,随着明星真人秀节目的风靡,在部分未成年人电视节目中,出现炒作明星子女、包装“童星”等现象,甚至个别节目有“商业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电视节目的兴起,极大满足了观众对名人“星二代”私生活旺盛的好奇心和集体偷窥心理。它的发展在带来商业利益的同时,也不免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价值观的形成带来负面影响。当视觉消费的对象聚焦到未成年人,媒体从业人员就更需要遵守职业操守,对细节处理科学谨慎,不能一味追求收视率而忽略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试想,未成年人节目制作的初衷可能并非恶意,也并非故意用“明星包装”博取眼球,只是没有料到节目播出可能带来的视觉效果和社会反响。浙江卫视曾推出一档明星亲子节目《爸爸回来了》。一经播出就受到大众的喜爱和追捧。但在节目剪辑中曾出现“某明星给三岁女儿洗澡”的镜头。镜头下,小女孩的隐私部位并没有模糊处理。当时她连摄像头的真正用途都不了解就被放大到媒体镜头下。如果她慢慢习惯这种没有隐私的生活模式,是否会在以后忽略对自己的保护意识?当他们的生活场景曝光在大众视野,所谓的“父女亲情”戏码也会变质。这就是一种流行文化可能带来的“附加值”。

更值得思考的是,当一种娱乐形式被贴上“商业化”和“过度化”的标签,又会带来怎样的不良后果?所谓的娱乐“精神鸦片”是否会毒害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世界永远是干净的、纯洁的。保护孩子、尊重孩子的隐私应该永远成为每一位媒体人追求的目标。当我们俯下身子与孩子平视,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在未成年人节目风靡的浪潮中不让“消遣”孩子的制作视角越线。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