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童年照”通缉嫌疑人是另一种形式的不作为

2019-03-21 10:01:3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迪] [责编:印奕帆]
字体:【

吴迪

3月19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发出悬赏通缉100人的公告,并附有照片和身份证号等信息。但其中有几名嫌疑人的照片一看就是未成年人,因此引发网友关注。镇雄警方20日凌晨就此致歉,称因无法找到几名嫌疑人近期照,所以用了小时候的照片,工作存在不严谨的问题。(3月20日《光明网》)

警方发布悬赏通告通缉犯罪嫌疑人对于我们来说这并不是一件新鲜事,但是,用犯罪嫌疑人的“童颜照”作为通缉材料依据这显得太过儿戏。一些不明白里面的基本情况,还可能真以为犯罪嫌疑人真的就是看起来非常稚嫩的儿童,也让人三观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不过,好在警方及时道歉说明情况。

道歉归道歉,但是用“童年照”通缉犯罪嫌疑人实则是另一种形式的不作为。为何这么说呢?我们细来想想,按照云南省邵通市镇雄县公安局的解释说,因无法找到这几名嫌疑人的近期照,所以就用了其小时候的照片,最后附上了一句工作存在不严谨的理由,这种解释看起来有些勉强。众所周知,发布通缉公告是一个非常严谨的流程,这不仅涉及到嫌疑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关乎到执法程序的合理性,所以,在实施这一步骤之前,肯定是要经历很多审核、审批过程,而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的。但从这次用“童年照”来通缉犯罪嫌疑人的事件可以看出,镇雄县公安局工作麻痹大意,缺乏责任意识,才导致了这一错误的出现。

不过,看似是工作上的疏忽,究其根原还是另一种的工作上的不作为。在我们惯性思想中,工作的不作为就是指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通俗点讲就是你本应该做的你不去做,或者没有积极的去完成。而这次事件如果说有没有去通缉嫌疑犯,答案是公安部门确实通缉了,但用“童年照”来敷衍了事这跟没有通缉并无区别。因为,通缉最主要让群众能够直接帮上忙的就是那张嫌疑人的照片。作为警察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只不过他们的不作为心态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缺乏一个照片就用“童年照”来弥补,这样完成任务型的工作机制是最容易影响破案效率。

其实,照片的缺失并不是没有方法去解决,如今现代科技手段越来越先进,刑侦技术也越发现代化,利用电脑模拟,嫌烦熟人描述,基本相似深度可以达到很高的程度,这比用“童年照”来做依据可有效多了。

破除任何形式上的不作为,还需要从自身找原因。身为警察,是人民的守护神,要加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加强学习,根除不作为、爱于形式的意识。另外,督查部门也要强化监管,完善审核机制和责任制,做到杜绝信息隐患发生。

警察的工作不同其他,更加注重准确性,也不允许发生“就这样”“算了吧”等心态,他们的工作关乎着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因而像用“童年照”通缉犯罪嫌疑人这样的事情不应再发生。当然,这次的事件只是个案,在我国的不同的行业领域有着各式各样的不作为行为,甚至奇葩至极,希望他们能够以此为鉴,及时改变工作作风,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大环境才能不断的变好。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