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违规减持者“有恃无恐”

2019-03-21 08:33: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黄利飞]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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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利飞

近日,湘股飞鹿股份股东宁波聚贝投资因违规减持,收到了湖南证监局的警示函。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宁波聚贝投资合计减持飞鹿股份股票361.25万股,减持后持有飞鹿股份的股份比例由7.24%下降至4.27%。

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称为大股东,大股东增持减持股票会对二级市场造成较大影响,故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相关规定,以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宁波聚贝投资作为飞鹿股份第一大流通股东,在持股比例下降到5%时,未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飞鹿股份,违反了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为了规范股东减持行为,2017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被市场视作“史上最严”的减持新规,“剑指”上市公司股东清仓式减持、精准减持、过桥减持等市场乱象。

新规实施以来,股东减持进一步规范,但违规减持仍时有发生。2019年来A股一路扶摇直上,急于在高位“抽身”而违规减持的现象,更有明显加剧趋势。

为何违规减持屡禁不止?违规收益高、违规成本低,是不少股东敢于“火中取栗”一大重要原因。

目前,针对违规减持的监管措施,主要还停留在书面警示、通报批评等“喊话”层面;即便有经济处罚,罚款也只是收益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如宁波聚贝投资此次违规减持,合计套现超过3600万元,处罚仅是警示并计入诚信档案。

有效打击违规减持,处罚力度仍需加强,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出台政策,如规定违规减持者所得收益全部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或要求减持者“回购”所减持的全部股份;造成投资者损失的,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等。违规减持成本足够高,大股东违规减持时才不会“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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