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毕业晚会经费违背权责对等伦理

2019-03-07 11:13:0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堂吉伟德]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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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伟德

最近,一条众筹消息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来自广西某高校的舞蹈系毕业班学生,为了举办毕业晚会在平台上发起筹款项目。消息被传开后,网友们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3月3日《南国早报》)

举办一次有意义的毕业晚会,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具有特殊意义。这既是一次人生重要的仪式,也是一种新的开端。增加一点生活的仪式感,也能表现出对生活的尊重。由于大学生作为纯消费者,无法承担超出能力范围的晚会经费,采取众筹的方式也似乎情有可原。除了用途上的正当性外,以理解为基础的筹款理由,也在为这种筹款方式寻求伦理支持。这种筹款方式能够得到一部分舆论的支持,并在众筹平台中得到放行,其因也在于此。

毕业晚会对组织者来说是种考验,外界也应当帮助他们实现大学的最后一个梦想。采取众筹的方式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众筹本身是爱心的释放和体现,除了筹款要有正当的理由外,在对象和范围方面也应有所限制,如果将范围无限扩大,就可能形成权责不一致的伦理缺陷,既会过度使用和透支爱心,又可能导致众筹模式运用泛滥化,在加重个体负担的同时,为投机取巧和不劳而获者提供敛财的机会。解决资金缺口的方式和途径有很多,比如可以向相关机构拉赞助或学生间进行自筹,平台众筹可以成为选择方式之一,但也只是兜底选项,而非优先选择。

毕业晚会的受众范围相对有限,参加晚会的老师和学生才是真正的组织者和受益者。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晚会所需经费也应当自行负担,而不可转嫁或者转移,超出这个范围而由其他人分担,对别人并不公平。在加重他人负担的同时,会导致责权利的异化,一个人也就不会为自身行为真正负责。按照这种逻辑和理由,一个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需要优先偿还债务或发放工资,也可以借助于众筹平台来筹集资金。很显然,此操作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这种以众筹方式去行善,本质上是一种纵恶。责权利扩大或颠倒,也是一种轻度恶的示范。大众筹资或者集体筹资,主要用于支持大病救助、灾害重建、竞选活动、艺术创作、设计发明、科学研究以及公共专案等。也就是说,发起众筹应具备两个方面的理由:一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所有的人都有可能受益。二是即便出于私利的需求,也必须体现扶危济困、治病救命的基本原则,比如最常见的大病筹,或者是重病筹等。儿戏化、宽泛化和扩大化,都会成为一种致命伤害。

事实上,此类风险正在不同程度显现,并产生了极坏的负面效应。比如,2018年7月,四川省某县发生了一起4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私家车的车主在网络上众筹丧葬费。24岁的车主杨龙称:“赔不起,不想进去坐牢,请大家帮我。”由于这种方式有规避民事责任之嫌,引发了舆论的强烈质疑,在车主已经筹集到23900多元之后,轻松筹平台关闭了筹款链接。同本次毕业晚会筹款一样,在外界的监督下,尽管筹而未果,但对筹款平台的公信力,无疑又是一次极大的损害。

众筹当然不能只限于局部性的大病筹,梦想清单类的筹款也是题中之义,并成为众筹系统的一个子生态或者表现形式。但问题在于,无论何种众筹模式都应当体现审慎性、合理性、正当性的原则,除了确保过程公开透明,资金的使用安全有效外,还应遵循权责利一致的道德伦理,不实行负担的转嫁和风险的转移,才能让众筹的民间互助成为扬善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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