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人治村”非正道

2019-02-18 08:15:5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玉龙]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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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龙

面对难缠的人和事,为了促进村里发展,有的村干部不得不采取一些狠招,恩威并施;有的村干部为了达到目的,明知违法违规,还是不择手段,使出打折腿、点燃车等暴力方式。最近,有权威媒体提出的“狠人治村”话题,催人深思。

“狠人治村”有一定的市场,这主要是因为基层治理的特殊性。最耐人寻味的案例是,个别村庄之前一盘散沙,什么事也办不成,这几年换了一个“狠角色”以后,路也修好了,水也改好了,可与此同时,村民对村干部贪污的各种传闻也出来了。令人倍感可惜的案例也不少:个别敢于拍板、敢于负责、敢于发狠的村干部,因为法治意识淡薄,踩了法律红线,结果锒铛入狱。

总而言之,村民既盼望着一个“有本事”的人来村里带头,又害怕这种“狠角色”最终变成村民的噩梦。患得患失,十分矛盾。

农村是农民的聚居地,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民在文化素养、法治意识、见识阅历方面有所不足,不善于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而是习惯采取一些“狠办法”“蛮招数”。正因如此,相对于城市治理,农村治理亟须更多关注。

狠人治村,说到底,是个人治村,是人治。一旦个人素养不足,“狠人”完全有可能胡作非为,侵害乡民利益,导致各种后果。正可谓“狠过了,就变成村霸”。一手遮天、欺压百姓、唯我独尊,乃至于标榜“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等。这样的“狠人治村”,体现出政绩观的扭曲、权力的傲慢和法制观念的淡薄,绝对不能要。

长远来讲,农村治理要变“一人治理”为“集体治理”。一则,管好“关键少数”,让村干部的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制度、村务监督制度、村贤参与村庄治理制度,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让村民充分参与到农村治理中来。如此,农村治理才有长效、久远和根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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