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小广告张贴者当街“游说”不可取

2019-01-16 18:01:1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曹灿辉]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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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名江西横峰县男子因在街头乱贴非法小广告,被罚当街“游说”。当地城管介绍,这是应对“牛皮癣”制造者出的新招。违规张贴小广告者可以选择被城管移交公安、缴纳罚款或当街“游说”, 这些都是征得他们自愿的。(1月12日《中国青年报》)

当地惩治“牛皮癣”有三种方法:当事人被城管移交公安,将面临治安拘留等处罚;依据上饶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城管可对“牛皮癣”制造者处以1000块钱罚款;配合城管完成当街“游说”。当地城管领导表示,“当事人可以三选其一”,而当街“游说”则“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显然,对于受雇于人的小广告张贴者来说,当街“游说”虽然有损个人尊严,但是利益受损最小,他们自然会“选择”当街“游说”。其实,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无奈”,其“自愿”其实质是“被自愿”。

其实,罚小广告张贴者当街“游说”,有违相关法规,要不得,如此“新招”该叫停。自1988年6月1日颁布并同时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重申:“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务必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另外,让小广告张贴者在三种处罚方式中“三选一”,也涉嫌“弹性执法”,有违法规严肃性。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一些管理部门法规意识不强;工作简单粗暴,急功近利。

小广告张贴者制造“牛皮癣”,人们深恶痛绝,对其予以整治势在必行,但也必须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比如,在城管部门监督下,责令小广告张贴者清除自己制造的“牛皮癣”;对小广告张贴者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心改过;顺藤摸瓜,从源头查处小广告制造“不法商人”,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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