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不掩口鼻,为何还能理直气壮?

2019-01-04 10:36:2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楠之]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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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民兰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医疗互助办事窗口,柜台上有个“霸气”的提示牌,上面写着“咳嗽务必掩好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让前来办事的市民看了不舒服。目前,相关部门已撤除提示牌并向兰先生道歉。(据《长江日报》)

市民提出意见,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回应、采取行动,看起来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但是,这一事件背后仍然有很多未竟之问,值得人们认真思考——这块让人“看了不舒服”的提示牌里至少包含了两个问题,即办事窗口能不能放置这样的提示牌和咳嗽时要不要“务必掩好口鼻”。

后一个问题很好回答,但又不容易回答。因为,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说,很多细菌都是通过飞沫传播的,咳嗽会产生飞沫,而咳嗽本身还意味着身体里携带有致病细菌,所以,为了他人的健康,为了避免将病菌传播给他人,咳嗽时必须掩住口鼻。但是,道理虽然是这么个道理,现实生活中咳嗽时不管不顾者大有人在,掩住口鼻很多时候仍然是种稀缺的品质。

正是因为稀缺,或者至少是相当一部分人做不到,所以才会有了这么一个提示牌的存在。那么,办事窗口放置这么一个提示牌妥不妥当呢?对此感到不舒服者的第一反应,大概是认为这是窗口服务人员对前来办事者的“提示”,甚至是“要求”,于是便有了“你一个服务人员凭什么向我们被服务对象提要求”的疑问,从疑问而到不爽,从不爽而到愤怒,于是便有了“看了不舒服”和不舒服后的投诉。

可是,暴露在飞沫下的不仅是窗口里的服务人员,与飞沫可能产生亲密接触的还有其他前来办事的市民,难道他们会对咳嗽者不掩口鼻的行为感到“舒服”?所以,至少从维护公共卫生、维护更多人健康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提示牌并无不妥。

实际上,反映问题的网友自己也不否认这提示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那么,为什么一句本身没有问题的话,放在了服务窗口,就让他感到“不舒服”呢?为什么不仅他自己感到“不舒服”,还会操心“市民看了不舒服”呢?原因其实无它,不过是从中感受到了“嫌弃”而已。

生活中,面对随地吐痰者、乱扔垃圾者或衣着不洁者、散发异味者,无论你表现出多么强烈的善意,如果你胆敢上前去提醒,即使对方与你熟识,收获的也很有可能是对方的怒目而视。如果对方不认识你,在怒目而视之外,还有可能出现言语上的辱骂,甚至是暴力相向。个中原因,都与这种被“嫌弃”的感觉有关。

因为不愿被人“嫌弃”,所以,即使是面对善意的提醒,即使这个提醒有助于提高自身形象、提高自身修养,也要把它上纲上线到是对自己个人品质的否定,当作是对自己的人身攻击和对个人尊严的挑战,所以一定要坚决予以回击。

问题在于,咳嗽时不掩口鼻就是一个应该被“嫌弃”的不文明行为,如果你忍受不了这种“嫌弃”,除了改变自己之外别无选择。如果不肯改变,还要理直气壮地去抗议、去回击,那别人就只能回一句“呵呵”并且继续鄙视你了。

张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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