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蕴藏激发市场活力的“正能量”

2018-12-28 07:55:4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学安]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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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安

12月25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负责人表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审批制度由于繁杂且不规范,已成为改善投资环境的掣肘。行业垄断、资源错配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导致政府宏观调控的失效,产能过剩的企业越来越多。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其实质在于政府少管,市场多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了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推产业升级外,还能弱化政府的自由裁量权,通过对权力边界的厘定来规范政府行为,并使之公开接受市场主体的监督。熟悉市场规则的专家表示,负面清单的设立实际上是一种“明规则”的确立,也是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体现了政府的廉洁透明,能最大程度减少行政权力在审批中的寻租空间。这种由审批到核准的变迁,其潜在和长远的影响绝非过去那种技术性财税优惠所能比拟。

蕴含于“负面清单”背后的逻辑,其实就是限制权力、激发活力、鼓励创新。只有划出权力的边界,权力才不会被滥用;只要解除市场的束缚,企业创新就会更加有活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行政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问题,另一方面还能将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的审批上抽离,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

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创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这不仅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还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推动经济实现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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