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发力 推进湖南高技能人才培养

2018-12-20 07:31: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袁望冬]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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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以才立,业以才兴。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要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面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工队伍,激发大国工匠精神,方能为中国制造凝神聚气、为中国发展加油聚力。

当前,作为制造大省的湖南应如何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推进技工大省建设?《湖南日报》特约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建言献策。

袁望冬

无工不富,无才不兴。湖南建设制造强省,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大批技工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颁布的《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正是着眼于实现“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目标以及湖南制造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为高起点、大规模培养高技能人才而制定的具有针对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要文件。贯彻文件精神,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共同推进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合力打响“湖湘工匠”品牌

高技能人才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善于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在企业关键性生产岗位上肩负重任。现代高技能人才队伍是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截至2017年底,湖南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已达460万,其中高技能人才135万。能否充分发挥这支生力军的作用,直接关系到湖南高质量发展进程。

当前,全省上下应进一步深化两方面共识:一是深刻认识到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是进一步振兴湖南制造、锻造制造高地、打响湖南制造品牌的关键之举,将“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 提升到产业发展战略高度来实施;二是要以提升企业工人技术、技能和技巧,全面提高现代工人素质为目标,促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好职校与企业的对接,进一步摸清技能人才总量,针对企业要求和市场需求,指导提高技工培养质量、打响“湖湘工匠”品牌。

夯实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人才的成长需要良好环境,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至关重要。提升技术不同于获取知识,知识可从间接学习中获得,精湛的技术则需要在大量实践中练就。现代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组织化程度高、技术设备精良,传统的老虎钳、锉刀、制图已被数控机床、五轴加工、电脑制图取而代之,增材制造已将传统减材制造的模具彻底抛弃……面对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技能人才需要在实践中熔炼、在市场中摸爬滚打。

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首先应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两方面的积极性,让学生、学员在实验室和车间的实践中学知识、学技术,练就真技术、硬本领。职业院校应将培养、考核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放在重中之重,引导学生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提升技能技巧、形成严谨的工作态度。与此同时,各种技术资格证书、竞赛荣誉都应从实践中产生、在劳动竞赛中获得;其次应切实建立现代师徒制。进一步明确师傅和徒弟的责任、义务,形成良好的师徒合作关系;第三,应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流动工作站、名技师工作室,加强技能人才之间的交流与“传帮带”。一流技工源自一流技工教师,要让拥有高超技艺、创新技能、善于传授技能经验的高技能人才担任职业院校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配合良好校风、规范管理,着力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

完善人才培养经费共担机制

人才培养需要经费支持,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因用以教学或实验的技术仪器设备等不可或缺,更是对经费有较大需求。

目前,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完全由企业或政府独自承担都不现实。此次省政府文件明确采用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培养经费机制,是非常切合湖南实际的,有望使高技能人才培养得以长期高能运行。在实施这一机制时,应充分调动企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经费投入到位、专款专用、发挥效用;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企业开展紧缺和急需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应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专项补贴。

健全人才培养保障措施

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

一是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舆论氛围。我国工人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挥洒汗水和热血,发挥了主体力量,是社会的主人,并且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和关心工人。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更要通过宣传引导,切实抵制蔑视劳动的传统封建思想,鼓舞工人进一步挺起“劳动光荣”的脊梁;二是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要树立职业楷模,让“德技双馨”成为每一个技工的理想追求。要号召广大技工向中车长江株洲公司被誉为“中国电焊花木兰”的易冉等高技能人才学习,争当技术能手、技术守门人;三是要切实保障高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落实好高技能人才的各种劳动待遇,提高高风险领域技术人员的劳动福利,加强高技能人才职业病防治。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省科技战略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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