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审批”,谁给你任性和冷血的权力

2018-11-26 08:41:5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何淼玲]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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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审批”,谁给你任性和冷血的权力

何淼玲

近日,河北石家庄市某银行女职工怀孕需单位“审批”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报道,这家银行的女职工如果生育,无论头胎、二胎都要向单位申请。如没有被批准就怀孕,只能“二选一”——要么实施医学流产,要么接受处分。最近,一名女职工因年初没有提出申请,前不久意外怀孕,单位让她在工作和孩子之间作出选择。

生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生俱来,不容剥夺。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婚姻法》《母婴保健法》 《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均明确,妇女享有“孕产期和哺乳期不被解雇权”“孕产期和哺乳期受特殊劳动保护权”。这家银行仅凭一纸“怀孕审批”,就将本单位规定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出于狂妄。

“怀孕审批”,暴露了这家银行及其决策者的冷血。怀孕生育乃人生大事,事关家庭福祉。这家银行让事先没有提出申请而怀孕的女职工“在工作和孩子之间作出选择”,将制造出多少人间悲剧。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如果这家银行决策者的妻子或亲人遭遇“在工作和孩子之间作出选择”的选择,他又该如何选择?

“怀孕审批”,暴露了这家银行及其决策者的权力任性。规范用权、慎重用权是常识,也是基本要求。怀孕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义正词严”之表述,“霸气”侧漏;“斩钉截铁”之语境,专横毕现。用权的任性、随意、霸道,可见一斑。

“怀孕审批”,暴露了这家银行及其决策者粗暴简单的工作作风。或许有人要说,企业也有企业的难处,如果女职工扎堆生娃,不利于银行工作。这个说辞貌似有理,实则不然。一是这种概率小,二是即便如此,银行也完全可以通过事先做思想工作予以引导,做好预案。“怀孕审批”搞“一刀切”“切一刀”,这种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实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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