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厕所被处分背后是教育暴力

2018-11-21 10:22:59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肖竹]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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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网曝一份盖有学校公章的处分决定显示:云南大理州祥华中学一名高二学生被查到午休上厕所,违反了校纪校规,给予其警告处分。祥云县教育局翌日回应称,纪检监察组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

此事有如一颗深水炸弹,很快引爆网络舆论,一些人纷纷表示懵圈:“尿急,肚子不舒服难道憋着吗?”“哈,这学校有病吧!”“不知道长期憋尿伤身体吗?”

有关学生如厕的所谓校规,其实并非祥华中学“首创”。据媒体披露,萍乡上栗中学曾向每个班级发放一张“进厕许可证”。该证平时放在讲台上,需要上厕所的同学必须携带该证,才被允许进入厕所。而在临沧市第一中学,学生上课时若想上厕所,必须填写一张特殊请假条,交由任课老师审批、值班保卫人员签字,并且还要写明起止时间。

颇有意味的是,制定这类奇葩校规的学校,在被舆论关注之后,居然还理直气壮地宣称,学校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型管理,“初衷与出发点是好的”,“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有过违纪记录的学生”。

应该承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对学生施教过程中,尤其如此。然而,教育的本质是唤醒人心中的正义。教育是以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用一颗心感染另一颗心的神圣事业。它需要的是师生之间的良性互动,而非有悖起码伦理、近乎苛刻的单方面约束。

俗话说:“人有三急,内急为首”。一时内急,是谁也不能事先预计的正常生理现象。按说,在课堂上举手向老师报告一声,也就可以了,实无必要弄出其他什么繁琐的“程序”来。

实际上,要求凭“进厕许可证”“特殊请假条”如厕,无异于把所有学生视作监控对象,无端剥夺了他们理当享有的基本私权。而“午休上厕所被处分”,更是一种由线型思维、变态逻辑所衍生的教育暴力。如果指望凭此“唤醒另一个灵魂”,显然不啻于缘木求鱼。

爱因斯坦在《论教育》中指出:我以为对学校来说最坏的事,是主要靠恐吓、暴力和人为的权威这些办法来进行工作。这种做法伤害了学生的健康的感情、诚实的自信;它制造出的是顺从的人……只允许教师使用尽可能少的强制手段,这样教师的德和才就将成为学生对教师的尊敬的唯一源泉。

需要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警惕的是,“午休上厕所被处分”之类事件,充满着违背教育本质的槽点,势必诱发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主要靠恐吓、暴力”进行管理的焦虑与恐惧。这种做法若像病毒一样蔓延开来,对整个教育事业来说,恐怕将形成一场灾难。

祥华中学官网显示,今年5月以前,高中部校长李某曾任衡水二中主持教学工作的校长助理;学校实行祥华特色的“衡二模式”管理。

连学生午休时上个厕所也要挨处分,是否属于凸显教育暴力的“新官上任三把火”?正在实行的“祥华特色”管理还涉及哪些方面?但愿,当地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回应舆论关切。

潇湘晨报评论员肖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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