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放管服”坚实一步

2018-11-16 08:35: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国栋]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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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提出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在全国试点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无法实行告知承诺的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决定办理时限缩短为12个工作日,并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根据地方实际,进一步缩短许可审查和发证时限。

这些年,各地立足于精细服务和微观管理,“放管服”迈出各自的新步伐,到政府部门办事,在观感上确实改善很大。但是,服务效率和质量仍然存在问题,其中办事难问题受到更为集中的关注。有两类问题被反复吐槽,一种是让办事者承担不合理的证明责任,最典型的是“证明我妈是我妈”,无形中放大了审批权,有的地方连化工产品配方、制造业工艺流程都要审批。还有一种是办事过程中申报材料经常需要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从逻辑上讲没必要,但程序上又必须有。这不同程度增加了办事难度,也影响了服务体验。

“告知承诺”,指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监管部门可以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此举既坚持了原则,更顾及到实际,称得上简政放权的实在举措,可为创业创新和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尤须注意的是,告知承诺不是一诺了之,也不是轻诺寡信,特别考验的是政府的执政能力,事后一定要监管到位,看看承诺是不是实现了。政府的工作力度是要加强的,这样就改变了过去一批了之的做法。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事项。

此外,在破解办事难的征途上,实打实的制度建设和与时俱进的服务理念,是同等重要的事情。只有从审查惯性转换到服务思维,才能真正展现公共服务的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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