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拦救护车的保安 背后还有猖狂的物业

2018-11-15 16:11:0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富恩]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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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辆120救护车想进入济南经十东路某小区救治病患,情况十分紧急,但是小区保安却死活不肯开门,说:“我不认识救护车!”急救人员只能跑步进小区抬出病人。事后,物业对此回应说:“只因为是辆写着120牌子的救护车就随便让它进吗?”并将提出质疑的业主踢出了业主群。(澎湃新闻11月13日)

救护车,顾名思义,就是救助病人的车子。车辆身上不仅写着“120急救”的字样,同时还配有警示灯与报警器。如此鲜明的特点,连小学生都认识,身为保安却以“不认识救护车”为由,阻止救护车进入小区救人,如此强硬的行为,置业主的安全于何地?

其实,“严禁外来车辆入内”是很多小区物业遵守的“法则”。非业主车辆,严禁入内;没有车位的车辆,严禁入内。如若车辆必须进入小区,则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与登记。物业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车辆占道影响交通,便于小区的安全管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推动车位的出售,增加物业收入,故意对有车业主施压。于是,“严禁外来车辆入内”成为了小区保安的重要职责。

然而,事有轻重缓急。在业主患病的危急时刻,保安还在那里死活“坚持原则”,这不是明显的主次不分吗?就不能特事特办吗?人命就这样入不了你的眼吗?还有物业那句“只因为是辆写着120牌子的救护车就随便让它进吗?”,更是猖狂无礼。写着“120”的不让进,那如果来辆“110”呢?不知道保安是不是也如此“英勇”?物业还能不能如此“理直气壮”?

物业是小区的物业,保安是小区的保安,业主则是小区的主人。物业与业主之间不是敌对关系,而应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业主缴纳物业费,就是为了购买更为贴心的服务。物业公司不替业主着想,甚至是见死不救,这样的物业要它何用?面对业主的质疑,不是想办法改进服务,而是将业主踢出群,如此听不得批评意见何谈为民服务?

和谐小区,你我共建。作为物业,要明确的身份和职责,要站在业主的位置上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让让业主住得安心、舒心。对于业主来说,面对不合理的对待,也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对物业进行投诉,对那些任意侵害业主利益的物业进行惩处和罢免。物业对业主多一份尊重,业主对物业多一份理解,如此友好相处才能共建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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