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钱被“偷”,监管勿“睡大觉”

2018-11-15 08:51:5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金鍾]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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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一条关于四川省武胜县赛马镇民政所原负责人陈熙被调查的消息在当地迅速传播:“简直不敢想象!仅2年多时间,他就贪污了98次,平均不到10天1次,最小一笔才90元……”(11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又是一起民生领域虚报冒领典型案例。经查,现年29岁的陈熙于2016年8月以来,多次采取“用亲属顶替已故低保户”的方式,套取国家的民政专项资金。因犯下贪污罪,他也终究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20多岁,这本是年轻人奋发有为、大展宏图的最佳时光,而陈熙却出于物质攀比心理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把自己掌管的民政资金当成想吃就吃的“家常便饭”,最终让自己的大好前程毁于一旦。以权谋私问题的背后,根源还在于他的“总开关”出了问题,导致世界观偏差、人生观迷失、价值观错位,进而行为上“出轨”“越界”。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从这起案例中不难发现,低保金之所以能够多次被胆大妄为的陈熙所套取,一方面在于陈熙的“手法”高明,因为在已故低保户上面做文章,“活人”的利益是不会被触碰到的,也不会生出事端,而“死人”更是不会开口说话的,然而更关键的是“每次发放的人员较多”所带来的“漏洞”为其提供了可乘之机,享受资金的对象已被“偷梁换柱”,从镇政府到上级民政部门,自上而下都核实不足,对问题浑然不觉,看来相关的监管工作都在“睡大觉”!

事实上,早在2012年12月民政部出台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中,就有居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低保、每半年或一年应当核实一次低保家庭情况、对低保家庭应当实行长期公示等等规定。假如层层将相关的审核把关工作做到了位,其实就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死亡的低保户怎还在占名额? 户口不在本地的人怎能在当地享受低保?因此,出现这个问题,归根结底与地方政府、上级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基层是“蝇贪”蚕食的重灾区,而民生资金则是其眼中的“唐僧肉”,一不留神就会将其“偷走”。现实中,低保款被套取不过是众多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的小小缩影,更不乏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诸多问题,既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实际上,一些地方的民生资金被“偷走”,很大程度是由于监管在“睡大觉”才酿成的恶果,内部监管的“缺位”“空位”,加之外部监督还真正的太“遥远”,双重“真空地带”的存在,便为“贼”敞开了便利之门,因此,防“贼”既要治标又要治本,不仅要对顶风违纪、顶风作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更必须从监管上锁好“门窗”、补齐短板,让那些觊觎民生资金的“贼”不敢妄动、难以下手。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民生资金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花好管好民生资金,是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增强民本意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其使用效益得到最大发挥,使之真正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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