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母亲获刑3年:没有反转,只有罪罚分明

2018-11-14 17:51:4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江声]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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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声

11月14日,山东高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辱母杀人案中的受害人,于欢母亲苏银霞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三年,从一案中的受害人变成另一案的加害人。为我们上了一堂一案归一案,罪罚分明的生动法治课。

当年为于欢母亲打抱不平,是因为辱母案中的加害人吴学占,采用了一些极端侮辱人的手段,进行暴力逼债。我们声讨的是这种不法行为,维护的是法治秩序。

如今于欢母亲受审,她触犯的是非法吸储的相关法律,获刑3年,属于罚当其罪。与前案的辱母情节,并无法律上的关联性。简单说来,就算于欢母亲违反了法律,也应该是法律来惩戒他。辱母案中吴学占的所作所为,是一种水浒式的践踏社会底线之举,本应得到惩罚。

于欢母亲既是受害人,也是加害人。这种双重角色冲突,在现实中并不乏见。今年5月上海地铁站,一位姑娘因为手机被偷,强行用手扒车门,阻止车门关闭。从手机失窃案来看,她是受害者,法律应该保护她的权利。但从强行扒车门这事来说,她又成为了加害人,置全车人的安全于不顾。所幸,制止及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警方也以行政处罚对她以示惩戒。

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同时约束我们的行为。一案中的被害人,成为另一案的施害人。这都是法律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的现实问题。于欢母亲获刑3年并没有所谓的反转,而是向我们传递一个常识:没有谁的违法行为,会被轻松放过。罪罚分明,应该被我们所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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