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规则意识成为稀缺品

2018-11-07 09:44:59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苑广阔]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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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官方微博11月6日通报,一男子不服驾车占用公交车道被罚款50元,在微博连续3日辱骂交警被行政拘留5日。(11月6日新京报)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公交车道属于公交车专属通道,未经允许社会车辆不能行驶占用,否则就涉嫌违反交通法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这名司机因为驾车占用公交车道被处罚,一点都不冤,结果他非但不服处罚,还在微博辱骂交警。看上去,他是因为违反交通法规才被罚款和拘留的,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他这是为自己心中缺乏必要的规则意识而付出的代价。因为缺乏规则意识,他即便这次不在这里被处罚,也会在其他地方因为其他事情被处罚。

前几天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之后,媒体密集曝光了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乘客抢夺公交车、大客车司机方向盘,或者是拉扯、殴打公交车司机、大客车司机的案例,他们当中有人被依法处置,甚至是追究刑责,有人则侥幸逃脱了处罚。但是他们的行为背后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社会规则意识的严重缺乏。他们不知道司机有司机的规则,乘客有乘客的规则,一旦司机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就恣意妄为,最终极有可能酿成害人害己又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而这一次次的闹剧、悲剧的背后,也再一次证明了一个道理:规则意识仍旧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稀缺品。所谓规则,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概念,既包括看不见的公序良俗、社会规范、文明道德,也包括看得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它们共同的作用,就是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保障我们的自由与权利,避免我们受到外界的伤害,或者是导致我们的利益受损。

换句话说,规则就是既约束我们,又保护我们,我们要想享受规则的保护,就必须接受规则的约束。就像女乘客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要想不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甚至是付出生命的终极代价,那么就必须遵守不打扰司机正常驾驶的规则。而到了现实中,不管是冲动之下忘记了规则的存在,还是有选择性地只遵守对自己有利的规则,然后损害他人的利益,都必将付出某种代价,或者是法律层面的,或者是道德层面的。

苑广阔(广西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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