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陋的“悲情营销”应依法予以处罚

2018-11-05 09:36:0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江德斌]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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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四川大凉山眼看大雪封山,50万斤脆甜丑苹果抢收不及,求你帮老人孩子度过这个难关!”近日,一则涉及四川盐源苹果的网络营销帖文遭官方“打脸”。盐源县人民政府官网10月12日发布声明称,上述不实帖文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和朋友圈“病毒式”扩散。帖文内容不实,是商家打“悲情牌”谋取利益的不正当营销方式,给盐源苹果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11月4日澎湃网)

泥巴房、衣衫褴褛、大雪封山、丑苹果丰收卖不掉等等,诸如此类的图片、字眼,充斥着“悲情营销”帖文,令人看罢不免心塞,为当地果农的悲催境遇伤心,慷慨解囊下单相助。然而,所谓的悲惨内容并不属实,乃是商家刻意伪造的虚假宣传,想藉此消费网友的爱心,从而赚取非法暴利。当地政府及时公开辟谣,有助于澄清事实,让公众知晓真相,涉事公司微信公众号被封,多数转发网贴被删除,负面影响被有效控制住。

年初因苹果花期时,遭到灾害影响,导致今年全国苹果产量大幅度减产,市场价格上涨已成定局,苹果期货价格亦因此翻了一倍,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各地商贩都在抢购苹果。显而易见,在市场紧缺的情况下,盐津丑苹果并不愁卖。当地政府亦表态2018年全县苹果预计产量50余万吨,产销两旺,目前已销售约40万吨,不存在滞销情况,此次“虚假悲情营销”没有发现有本地果农、电商参与。

而从涉事公司的解释看,其主要靠发推文吸引读者进入商城购买农产品盈利,搞“悲情营销”是一种惯用营销方式,帖文被他人转发、抄袭也是很正常的事。由此可见,在利益驱动下,商家并未按照真实情况描述,而是用网络图片虚假拼凑,捏造一些悲情故事,通过营销套路骗取消费者的同情心。而且,商家打“悲情牌”并非不知真相,乃是故意利用大众同情弱者的心理“卖惨”,藉此获得关注和流量,进而兜售产品获利,这种行为太丑陋了。

近年来,网络上的“悲情营销”已经泛滥成灾,各地都有类似的案例发生,最典型的莫过于“最惨老农”头像,被诸多商家盗用打“悲情牌”,编造所谓的悲情故事,售卖各种农产品。“悲情营销”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混淆事实真相,恶意虚构故事引流,误导消费者,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对老实经营者不利。如果不加以打击的话,就会纵容更多人效仿,令市场陷入混乱。

《广告法》第三、四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电商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可见,“悲情营销”已然触犯相关法律,不能仅止于封号、删文,监管部门应对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予以处罚,以震慑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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