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值得大力推崇

2018-11-01 18:19:3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程汉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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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意见》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我国将力争培训50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10月29日《北方新报》)

未来几年,我国高级人才仍严重短缺。《国家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2014-2020》预测,2020年,高技能人才需求将比目前增加990万人,其中还不包含现有的存量缺口440万人。而我国未来的发展创新,最关键的要素在于形成人才结构的全面规划,培养合格的职业化人才,只有职业教育才能担当这个重任。因此,人社部、财政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有着现实意义的,值得重视。

据介绍,此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将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在学徒培养上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校企合作、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利于发挥出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是职业教育办学的显著特征之一,有助于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的结合。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是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促进生产力发展,使教育与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正如教育专家认为,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有两个主体,一是学校,二是企业,二者缺一不可。离开了企业的职业教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高技能人才在各个领域、岗位上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先进的技术成果最终都需要靠技术工人去实现。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只有拥有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工人,才有可能发达繁荣。

从技能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在对职业能力的需求导向上,其关键是“双重身份、双元育人”,即学徒首先是企业的员工,同时是职业院校的学员,既接受学院开设的课程教育,又直接参与企业生产。在“车间进校”“企业课堂”中,学校共享了企业的设备、人才、管理和文化资源,为学生提供了实习实训场所和高水平的实习“师傅”。

因此,企业新型学徒制值得大力推崇。校企合作实现了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节约了教育与企业成本,是一种“双赢”模式。随着校企合作保障制度的健全,将会促进校企之间更加紧密地合作,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技术人才,让更多的能工巧匠为“中国制造”筑牢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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