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力量

2018-10-17 18:47:5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丁格尔] [责编: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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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第5个全国“扶贫日”暨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在《湖南日报》联合署名发表《以决战决胜之势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写在第5个全国“扶贫日”》,文章指出:“贫困群众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摆脱贫困的主体。如果不能把贫困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扶贫就只是治标不治本,脱贫成果也就难以持久巩固。”

从贫困发生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源性的、长期性的,但总结归纳起来无非是外因和内因。外因是摆脱贫困的条件,内因是摆脱贫困的根据。中央、省委把脱贫攻坚提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为贫困地区摆脱贫困、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机遇。但最终彻底摆脱贫困,还需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力量、内生力量,相信、鼓励、支持贫困群众通过外因帮扶作用主动挖掉穷根、摆脱贫困。

激发贫困群众主体力量要转变其思想观念、激发其脱贫意识,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脱贫攻坚大量的物资、资金等源源不断涌入贫困地区,部分贫困群众以为是“天上掉馅饼”,滋生严重的“坐等靠要”思想,不是想方设法发展生产、壮大产业,而是费尽心思争帮扶物资和资金坐享其成,有的贫困户甚至利用帮扶资金打麻将、打扑克。必须加强教育、宣传和引导,营造脱贫光荣、懒惰可耻的社会氛围,促使贫困群众端正思想,摆脱贫困是自己的事情,主要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脱贫致富,国家帮扶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根本代替不了贫困群众主动脱贫。

激发贫困群众主体力量要强化制度设计,改变单纯送物质、给资金扶贫方式,防止“政策养懒汉”。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而言,送物质、给资金是必要的。但对于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来说,则须多管齐下创新扶贫方式,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促使其“跳起来摘桃子”,物资资金投送必须用于发展生产、壮大产业。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留给贫困群众足够的以工代赈、劳务补助等机会,既让贫困群众收到合适的劳动报酬,又让贫困群众切身体会脱贫大业,启发其勤劳致富的意识。让勤劳者看到成效,让懒汉们看得眼红。对于有劳动能力而不积极劳动的落后贫困群众,要果断“断奶”,杜绝“政策养懒汉”,形成脱贫攻坚良性互动机制。

激发贫困群众主体力量要加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的贫困群众,一些贫困群众成功脱贫致富了,一些贫困群众原地踏步停滞不前,就应该让脱贫的群众上“群英谱”“光荣榜”,树立一批正面典型,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力量,促使尚未脱贫的贫困群众反思反省,同样的帮扶条件和帮扶力度,自己未脱贫的原因在哪里?差距在哪里?追赶先进的措施在哪里?把这些想清楚想明白了,才能真正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力量,脱贫攻坚才会事半功倍。

深入开打脱贫攻坚战以来,湖南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省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3.43%下降到3.86%。仅2017年就有139.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69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12个贫困县顺利摘帽。今后两年还要完成37个贫困县、3209个贫困村、216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如此艰巨繁重的任务,必须在持续加大投入的同时,更多地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力量,实现治标治本、永久脱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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