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暴力伤医行为就该零容忍

2018-10-15 09:17:55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史洪举]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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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西城警方对殴打医生的郑某宇依法刑事拘留,对其女儿郑某蕊取保候审。(10月14日新华网)

原来,产妇孙某在北大医院妇产科待产,因已超预产期,就能否剖腹产问题,产妇丈夫郑某宇在诊室外走廊拦住当日值班的妇产科医生赫某某,要求解决。赫医生在解释过程中,郑某宇情绪激动,突然挥拳击打赫医生,赫医生被迫还击,被现场其他人员劝开。随后,郑某宇妻子孙某和女儿郑某蕊再次对赫医生进行殴打,因考虑孕妇人身安全,赫医生始终保持克制,未予还手。应该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诉求未得到满足而暴力伤医的事件,而警方的处置也再次表明对暴力伤医零容忍的态度,值得推广。

众所周知,医疗属于专业性极强的行业,这让很多医疗知识匮乏的患者在信息不对称格局下,容易对医生的诊疗方式、手段、结果产生怀疑。尤其是,一些患者对医疗技术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对医护人员要求过度,稍有不满,便将恶气撒向无辜的医护人员。还有患者将医疗结果的不理想归咎于医护人员的失职和“暗箱操作”,进而报复医护人员。

殊不知,绝大多数医护人员以救死扶伤为天职,几乎没有医生希望自己的患者越治越差,也很少有医护人员故意出差错,制造医疗事故。而且,在医患纠纷中,法律法规倾向于保护处于弱势的患者权益,如只要医生未尽到诊疗义务,违规操作,隐匿、销毁、篡改病历资料的,就应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遗憾的是,一些患者或家属在与医护人员沟通不畅或诉求未满足时,充满偏见和情绪,对医护人员的正常行为进行“有罪推定”,进而戾气迸发,诉诸暴力。还有患方在发生纠纷后,摒弃正常的纠纷解决渠道,采取围堵、哄闹、侮辱、殴打等方式发泄怨气、索要高额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中,有关部门对涉事医生起初的反击行为并未苛责,也表明其对暴力伤医行为的零容忍姿态。也只有以零容忍态势对暴力伤医行为严加惩戒,方能产生威慑,倒逼人们尊重医护人员,少些暴力和偏见,同时也有效抚慰受到伤害的医护人员。进而构建更加和谐、互信、和睦的医患关系,并让每一位医护人员和病患从中受益。

史洪举(河南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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