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不见面审批”不能一刀切

2018-09-26 10:20:11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张国栋]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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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为预防审批改革出现形式主义、强行要求企业群众选择“不见面”方式办事的情况,这个部门近日发布通知,严禁为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而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9月25日《中国青年报》)

毫无疑问,时下在全国各地大力推进的“不见面审批”改革,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减少审批环节中设租寻租空间的重要举措,也是与时俱进,构建服务型政府题中应有之义,既回应了民意关切,也契合社会期待。

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这其中之一,就是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过程中,不管三七二十一,甚至只为“不见面”而“不见面”,强制要求申请人采用线上申请、邮政寄递、终端机办理等“不见面”方式,意在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由此而来,或许“不见面审批”改革是“大有成效”了,但却有点过犹不及,有意无意地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了。

这样的“因果”显然不太正常,不仅令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受伤,事实上也偏离、违背了改革的初衷和要求。江苏省有关部门为此专门发布通知,严禁为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而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并将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严肃查处,这就是一种及时而必要的纠偏。

不难发现,“不见面审批”改革固然是大势所趋,却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更不能以此为由,片面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而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不少时候,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和对待。换言之,政府部门创造和提供“不见面审批”条件,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否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则不能搞强制,而是应由申请人自主决定。何况有些审批事项,“不见面”根本办不成。

进而言之,改革既要注重形式,注重内容,更要注重实际效果,要以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是否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为标尺。从这一角度出发,在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的背景下,严禁为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而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应成为普遍共识。

张国栋(山西职员)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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