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之乡”命名,不应该“先下手为强”

2018-09-18 10:29:0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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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徽广德成为火锅之乡,那重庆、四川往哪摆?”日前,安徽省广德县工商联官方网站发布称,广德将申报“火锅之乡”引发关注,一些网友质疑其名不符实。安徽省烹饪协会秘书长李正宏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此处“火锅”即当地土语中的“锅子”,与川渝等地的火锅有所区别。(9月13日《新京报》)

如果不是报道了“火锅之乡”申报的新闻,到如今我还不知道广德也是火锅美味飘香。或许是孤陋寡闻了,一直以为,要说吃火锅,谁能与重庆、四川争锋?这两个地方要说是“第二”,估计天下也就没有“第一”了。

四川的火锅,重庆的火锅,那是全国人都知道的,估计也是“地球人都知道的”。无论是从火锅的沿袭变迁来说,还是从火锅的口味地道来说,亦或是从火锅的种类来说,这两个地方的火锅,都是最正宗的。尽管说,广德说自己的“火锅”非彼“火锅”,是不同种类。问题是,我们传统观念里理解的火锅是什么?我们理解的火锅,就是“像四川那样的火锅”,“像重庆那样的火锅”。

申报“火锅之乡”何以引发全国热议?这不仅是一个名称的问题,而是社会秩序该是什么?为何眼下会把“先到先得”作为评判标准,作为社会秩序的一种?有专家指出,这样的“权威命名”已经泛滥。而当一种风俗和文化用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方式来划分和命名,不仅起不到真正的促进作用,甚至还会浪费资源、加剧地区之间的矛盾。

类似的情况很多,一些审批部门往往习惯于坚持一个标准,叫“先到先得”。比如,武术之乡,曲艺之乡,文化之乡,非遗之乡,大蒜之乡这样的“命名”,往往是行业协会就审批了。那么,行业协会的审批依据的标准是什么?是谁给的钱多就给谁,是谁先申报的就给谁。这种“先到先得”的审批模式是需要反思的。一如商标注册一样,有的企业已经使用了很多年的名称,而且在市场上很有影响力了,只是没有“先下手为强”就被他人恶意注册了,尴尬的是,“先下手为强”的恶意注册是合法的,“后下手为弱”的是不合法的。这虽然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却是不公平的。

最值得一说的是,是不是某某之乡这样的称号,有没有必须进行审批?百姓心里有杆秤,是不是武术之乡,是不是大蒜之乡,大家心里明镜一样。而且,也确实没有必要被虚名拖累。如今一些行业协会,会通过竞争、评选、审核等多种方式来给地方颁发类似的“权威命名”,都免不了报名费、审核费、专家食宿费、交通费等一笔不算小的支出,有的甚至花费百万余元仍竹篮打水一场空。这种习惯该改改了。

就像“火锅之乡”一样,即使没有申报审批,四川和重庆也是公认的。“火锅之乡”烧出了“权威命名”泛滥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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