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尊严,国家民族就有前途

2018-09-12 07:37:3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肖汉斌]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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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全党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教师的社会声望,是社会成员对教师职业的意义、价值和声誉的综合评价,体现着社会成员对教师的敬重程度。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从事“阳光下最崇高的职业”,教师这一职业理应得到尊重,应该享受崇高的社会声望,这一点恐怕没有异议。问题的关键是,教师应有的声望必须有强有力的支撑,有其不可或缺的构件,否则,就会沦落成镜花水月。

切实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进一步强化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教师承担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进一步提升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收入,进一步完善教师的激励机制。唯此,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才会提高,才会有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从事教育。

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常言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为师者在普罗大众心目中的位置可见一斑。然而,从当下中小学教师整体状况来看,教师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提高专业素质,就亟待在准入门槛、管理制度、培训力度等多个环节深化改革。

教师的道德素质是支撑教师社会声望的“硬件”,教师个体在非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道德状况,对教师的社会声望有直接关联。社会对教师的道德素养有着明显高于其他行业的甚至近乎苛刻的要求,教师要赢得社会的尊崇,就必须加强自我约束,行业约束和法律约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力戒各种有悖师德、师格的人和事对整个教师队伍形象的负面销蚀、冲击。

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下,尤其要赋予老师拥有敢于表达意见、批评学生、管束学生的权力,坚决制止和惩治侮辱、霸凌老师的行为,真正让学生“亲其师,而信其道”。

百年大计,系于教师。让教师有尊严、有声望,国家民族就会有前途、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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