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督查组在山东省邹城市暗访发现,当地交管部门涉嫌“联手”汽修厂、设备企业,胁迫辖区内所有国三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安装指定高价格的尾气净化设备。(9月2日《新京报》)
在治理乱收费行为开展多年,实行简政放权纵深推进,“治理群众身边腐败”日益常态化的背景下,依然还有地方部门人为设定门槛而增加个体和企业负担,继续上演“靠山吃山”的把戏,可谓顶风作案,性质恶劣。
如此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何以能在当地交管部门大行其道,而没有受到相应的预防与治理?究竟是交管部门的做法太隐蔽而难以发现,还是各级监督机构没有发挥作用,政风行风没有受到约束?这需要在此次整改中对照反思。当地已启动了集中督查和整改活动,如何将运动式治理变为常态化监督,也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题中之义。
就在最近,国务院第24督查组在贵州省遵义市某车管所暗访时,发现的场景同样令人震惊。这边外面20多台大货车就在那排着,很多已经等了好几天的司机们怨声载道;那边毫无顾忌的“黑中介”也就在那趴着,明目张胆地声称“司机办不下来的手续,我们就办得下来”。
很多人追问,何以一个小小的车管所存在的问题,还需要上级督查检查时才被发现,而其他常规性的监督手段未能发挥作用,常规性举报渠道未能及时生效?一方面,监督的滞后造成了服务作风的迟滞,并催生了“乱收费”行为的泛滥。另一方面,对行政乱作为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甚至因其他方式掩盖而逃避了惩戒,恐怕才是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只有责任追究到位,真正做到“责权利”一体,让违纪违法者付出代价,“指定安装”的把戏才不会卷土重来。
堂吉伟德(四川职员)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