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帮扶既不要当“家长”也不要当“保姆”

2018-09-03 09:04:0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罗克军] [责编: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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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克军

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城拔寨、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各级驻村干部坚持“到2020年全面消除贫困”的目标和“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用心用情用力抓帮扶,发挥了脱贫攻坚生力军的作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两种倾向值得警惕:一种是当“家长”,独断专行。有的驻村干部以机关领导自居,认为是自己和后盾单位给村里带来了企业、项目和资金,带来了产品的市场和销路,理应在制定脱贫规划、改造基础设施、升级农业项目等方面具有重要话语权,在工作中指手画脚、发号施令多,有的甚至架空村干部,自行安排村里工作,大搞“一言堂”。另一种是当“保姆”,大包大揽。有的驻村干部从产业规划布局、项目资金引进、入户调查统计,到工作台账记录、对接上级督导等等事无巨细、一股脑儿给包办了,忙得团团转。这两种情况的出现,都会大大弱化村干部基层治理的能力,很可能带来脱贫攻坚任务结束后人员、资金、项目的后继乏力、发展停滞等问题,极易出现“一帮扶就脱贫,不帮扶就返贫”的现象。

“农村要致富,必须有个好班子”。加快精准扶贫进度,提高精准脱贫质量,驻村干部既不能当“家长”,也不能当“保姆”,必须强化村“两委”的主体作用,帮助他们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一要厘清职责,摆正位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驻村工作队的职责任务。驻村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清楚自身定位,切实当好“六大员”,即当好农村实情的调查员、党委政府政策的宣传员、农村矛盾的调解员、为民谋利的办事员、民主政治建设的监督员和村级组织建设的督导员,严格履行“指导、监督、协调、帮助”的职能,自觉转变工作方式,突出“帮扶”,而不是“代管”,更不能“越位”。同时教育引导好村“两委”班子主动担纲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自身职责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自己的“责任田”,不当“过路看客”,不当“甩手掌柜”。

二要全程参与,共同决策。驻村干部要善于运用“事前帮、事中带、事后促”的工作方法,在制定发展规划、因户精准施策、推动产业落地、开展技术培训、加强上下协调等方面,让村“两委”干部出主意、提建议、拿方案、抓落实,全程参与决策,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拓宽视野,练强本领,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提高独立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提升依法办事、科学决策、推动发展的水平,真正让村干部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主心骨、贴心人。

三要多措并举,提升素质。要坚持“扶贫先扶志,扶志要扶人”的理念,重视对贫困村“两委”班子的培养,通过开展集中轮训、岗位帮带、实施“先锋”工程等举措,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生产专业技能、现代市场认知,让村干部有一技之长、有立足之本、有兴业之能,提高他们脱贫攻坚、振兴乡村、服务群众的本领,增强他们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底气和后劲,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

四要健全制度,激励有为。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制度机制管长远、管根本,最可靠、最有效。驻村帮扶中,要注重帮助健全村“两委”干部工作考核机制,从个人修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对想干事有目标、能干事有办法、干成事有规矩,组织放心和群众认可的干部积极推荐表彰,对作风不正、工作懒散、不敢担当、与群众关系紧张的干部,实行严格问责,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者,按组织程序罢免。通过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激励机制,倒逼村干部比学赶超、素质“升级”。

(作者系省委办公厅驻沅陵县施溪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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