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必严违纪必究须成常态化

2018-08-29 06:42:2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左毓洛] [责编: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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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毓洛

什么时候我们党自身坚强有力,什么时候党和人民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存在模糊认识和错误言论,需要用更加有力的管党治党实践来回应。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表明纪律的“笼子”越扎越紧。

仔细翻看《条例》可以发现,与修订前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是在原框架内的“升级版”,既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体现了中央的新要求,适应了新形势。

党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其表现形式也许复杂多样,但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修订后的《条例》一以贯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紧盯新型违纪行为,体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当前,“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不容小视,《条例》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应规定,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增加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强化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增加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处分条款等。这些规定及时修补制度漏洞,增强党规党纪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紧密适应人民期待,彰显纪律建设的为民情怀。群众身边腐败和“苍蝇”,严重侵蚀着老百姓的获得感。《条例》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加重处分,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规定的出台,表明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党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有利于全党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须成常态化。《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凝炼为刚性的纪律规定,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每位党员干部,要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勿心存侥幸。换个角度看,党的纪律既是约束也是成就自我的“护身符”,党员干部应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在警钟长鸣的大环境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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