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搜救”还需完善配套机制

2018-08-24 09:43:08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段思平] [责编: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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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思平

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有偿搜救制度,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2万元起。”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因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出台有偿搜救制度希望减少类似纠纷,且出台前咨询过法律专家,并进行过多次调研。

(8月22日《新京报》)

景区出台“有偿搜救”制度,无论是在法律环境还是舆论环境上,都已经没有太多阻力。《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有媒体曾在今年2月份推出一份调查问卷,超七成受访者支持景区对“违规遇险救援”收钱,超六成受访者认为有偿救援后还需要罚款。

“有偿搜救”为何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是因为近年来,驴友任性涉险的新闻屡见不鲜,浪费了大量的公共救援资源。人们希望“有偿搜救”能震慑某些任性的驴友,告诉他们没有“免费的午餐”,倒逼他们遵规守纪。不过,现实情况往往有其复杂之处,“有偿搜救”不可能一劳永逸解决所有问题,自身也不可避免地将背负道德压力。

如2016年10月,山东男子石某跟随团队违规穿越至亚丁,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同伴向景区求助。然而,在了解景区“有偿搜救”制度相关条款后,他们出于对搜救费用的担心,没有选择专业的“有偿搜救”,而是与景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当景区派出所等组成搜救队伍找到遇险团队时,石某已因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离世。

类似这种受困驴友担心救援费用的情况,无疑将让景区陷入两难:如果坚持“有偿”,不出动救援,就让求助者不能得到及时的专业救援;如果即便对方不付费,也仍然出动救援,那么“有偿救援”制度就不可能坚持下去。显然,为了破解这样的两难困局,“有偿搜救”必须在发展过程中完善配套机制,进一步精细化、制度化。

首先从法规层面就有必要对“有偿救援”机制进一步细化规定,建立相应的法规来规范“有偿救援”。比如可以规定救援费用按比例分摊,驴友和公共财政各承担一部分,既能警示驴友,也不致让驴友因担心费用不敢求助“有偿救援”。

其次旅游主管部门要敦促景区提高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加强对违规探险活动的遏制。如要求景区多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大工作人员巡查力度,对于驴友违规探险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以起到警示作用;在部分事故多发景区加强“驴友”探险备案制度,对“驴友”探险活动进行指导,并对“有偿救援”提前进行契约确认,等等。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有偿救援”机制的建立时间还不长,不宜立马就全面铺开,不妨让几个先推出的景区多探索尝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在配套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再谈在全国各地景区全面实施的问题。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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